监督索引号53232700174201000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是公安序列的专业公安警种,是专门保护生态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物安全、知识产权安全的重要力量。具体职责为: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专项行动任务;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组建成立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职责。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狠抓执法办案这个“总抓手”不松劲,案件查处工作取得新成绩。牢固树立“侦查破案是硬道理,执法办案是主业”的思想,紧跟县局和州支队统一部署,按照“昆仑2023”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定信心、砥砺奋进,始终保持打击破坏环食药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在维护全县环食药领域社会治安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23年,环食药侦大队共立刑事案件总数44件,破案41件。
2.始终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安全弦”不懈怠,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新突破。始终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压倒一切 的工作来抓,采取超常规措施,出实招,用实劲,办实事,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安全。一是警力下沉,抓实防范措施。着力延伸宣传触角,活化宣传形式,进村入户广泛开展宣传,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切实提升林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教育引导群众齐抓共管,群策群力,共同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二是着力拓展与林草服务中心和林场的协作深 度,优化资源,汇聚合力,持续提升防火巡查密度和火源管控力度,确保火源堵在山外,火患消除在林下。
3.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条生命线“不动摇”,警营队伍焕发新活力。一是坚持政治建警,着力提升队伍向心力。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生命线”和“传家宝”,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定向、引导、激励、保证作用,坚持将环食药侦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二是坚持从严治警,着力提升队伍执行力。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聚焦作风建设,强化正风肃纪铸警魂。三是坚持素质强警,着力提升队伍战斗力。牢固树立“信息引领警务、信息服务实战”工作思路不动摇,始终坚持一手抓信息化建设不放松,着力向科技要警力,一手抓信息化应用不懈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警务信息化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永仁县公安局永定森林派出所、永仁县公安局白马河森林派出所、永仁县公安局方山森林派出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纳入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4辆车均为执法执勤用车。
第二部分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4334892.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34892.1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68859.67元,下降21.24%。表明2023年度我单位费用超出收入112.99万元,主要是本年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68859.67元,下降21.2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4498757.81元。其中:基本支出3873186.24元,占总支出的86.09%;项目支出625571.57元,占总支出的13.9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16873.34元,下降27.6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55996.98元,下降27.32%;项目支出减少260876.36元,下降29.4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73186.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60997.30元,占基本支出的89.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2188.94元,占基本支出的10.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5571.5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00.00元(奖励金9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4622.57元(办公费48123.44元、印刷费7900.00元、水费11600.40元、电费21236.59元、邮电费65498.00元、差旅费96067.81元、维修护费105837.92元、租赁费1560.00元、培训费1610.00元、被装购置费54340.00元、劳务费4835.80元、委托业务费5277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311.1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27.49元)、资本性支出111949.00元(办公设备购置111949.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8757.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716873.34元,下降27.62%,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工作人员变动,对应工资福利、各项开支减少,在剔除上述因素后,2023年度的支出能实现基本平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555096.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2%。主要用于本单位实有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绩效2247824.7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日常运转经费和办案业务经916811.5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8510.77元、资本性支出中的办公设备购置111949.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9764.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2%。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退休费、抚恤金支出245262.77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8755.8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746.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7010.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1060.1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68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196887.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41650.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35590.6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79%,完成年初预算的177.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60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55%,完成年初预算的40.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1650.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20000.00元,决算为35590.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60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4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382.53元,增长42.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557.53元,增长42.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25.00元,增长43.0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到本单位检查、督察、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出警次数巡逻增多燃油增加,导致本年的三公经费增加比例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产生的接待14批次,87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用于上级部分到本单位检查、督察、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2188.94元,比上年减少219309.20元,减少34.73%,主要原因是上年7月原森林警察大队办公楼已交由永仁县公安局永定派出所使用,但水电费仍由森林警察大队交纳,永定派出,本年不需要支付导致电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8426227.81元,其中,流动资产279739.12元,固定资产8146488.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7833.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3236.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341.1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0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311.1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3.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700174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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