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700130801000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乡,督促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表彰活动。
(9)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0)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1)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
(12)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3)排查调处宗教各种矛盾、问题,维护宗教界的和谐稳定。
(14)指导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做好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联系工作。
(15)协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16)完成州委统战部、州民族宗教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组织领导,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已经建立。将示范创建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督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大比拼绩效考核。县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3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创建工作办公室5次召开调度会议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全县各级各部门建立起了“一把手”负总责的创建工作机制,全县上下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配合、上下协调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全域创建局面已经形成。
2.强化宣传教育,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全面形成。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党校和各乡镇党校主阵地作用,深入组织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专题学习培训和交流研讨;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各族干部群众广泛开展宣传培训,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筑牢各族干部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共计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专题学习宣讲116余场次、培训班20余期、各种媒介宣传党的民族工作政策2100余条次,使“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等思想观念深深扎根各族群众心中。
3.强化创新举措,“四大工程”“三项计划”深入实施。制定《永仁县巩固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示范县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全面实施“枝繁干壮”、“石榴红”、“三项交流计划”,在“变活动为工作、变工作为机制、变示范为普及上”下功夫,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成果不断巩固拓展。今年政府命名了第四批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62家,永兴乡、中和镇、永定镇龙头山社区3家单位争创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已经上报省民宗委,等待命名。目前全县有2个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36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48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26个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永仁哲林实业有限公司成为全省助力乡村振兴、联农带农促增收和各民族互嵌式发展的示范;永仁查利么幸福里互嵌式社区的做法,在省州媒体刊发,成为省州互嵌式社区发展的典范;永仁“赛装节”、“泼水节”等节日成为全州充分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强化“四个与共”、增进“五个认同”的节庆品牌。
4.强化亮点打造,扎实做好迎检相关工作。 进一步加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迎检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专班,为迎接新一轮示范州创建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选优精品点位。在全县12个示范点位中遴选出永仁哲林实业有限公司、查利么幸福里社区2个精品迎检点位作为州级点位进行重点打造。深入挖掘创建工作载体,在氛围营造、示范引领、工作结合、讲解展示等方面进行提升和创新,准确、全面、生动反映自身特色亮点。压实工作责任,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推进永仁哲林实业有限公司、查利么幸福里社区两个迎检点位工作。今年共组织开展3轮现场模拟迎检工作,召开4次会议,迎接了州委3次工作督查。两个点位已打造成了看得见、摸得着、 可听、可看、可推广的创建迎检点位,为深入推进全县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5.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新提升。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工作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同步监测监管, 扎实开展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排除工作。将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列入“八五”普法,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案件事件。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成效明显,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宗教领域各专项整治成果持续得到巩固,做到了“零抵触、零信访、零舆情”。一年来,会同各乡镇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研判排查10次,召开民族宗教领域研判分析会议4次,全县范围内未发生涉民族宗教因素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网络舆情,总体平稳可控。
6.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全县经济社会建设。积极参与“一港三园”建设、四美乡村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增砖添瓦。共抽调2名同志到方山开发专班和土地整理专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完成政府下达我局“三资”工作任务:向上争取资金任务493.00万元,完成518.0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5%;固定资产投资任务4500.00万元,完成入库项目3个,项目投资共4478.0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99.5%。招商引资任务3000.00万元,完成入库项目2个,完成3102.0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3%。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民族工作股、宗教工作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纳入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234880.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4880.4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4326.92元,增长13.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4326.92元,增长13.9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拨入专项资金68186.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428810.83元。其中:基本支出2004535.60元,占总支出的82.53%;项目支出424275.23元,占总支出的17.4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05177.43元,下降11.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4,249.58元,增长3.85%;项目支出减少379427.01元,下降47.2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比上年减少了民族团结经费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04535.6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76956.22元,占基本支出的93.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7579.38元,占基本支出的6.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4275.2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7083.13元;民族工作专178240.05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19700.00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00000.00;其他农林水支出6000.00元;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3252.0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5558.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8%。与上年相比减少378429.48元,下降13.84%,主要原因是本年比上年减少了民族团结经费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69371.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324348.61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7083.13元,民族工作专项178240.05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197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3444.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29319.23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8033.7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6092.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68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6477.3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7305.7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94.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1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3%。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100000.00元;农村综合改革108000.00元;其他农林水支出6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18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111865.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00.00元,决算为25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00.00元,决算为259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0.6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00.00元,决算为25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00.00元,决算为259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0.6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压缩各项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70.00元,下降9.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0.00元,下降9.4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压缩各项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产生的接待7批次,51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用于上级指导、调研工作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579.38元,比上年增加4512.38元,增长3.67%,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一次会议费用。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386.09元、手续费516.79元、差旅费200.00元、公务接待费2598.00元、业务委托费6000.00元、工会经费17778.00元、其他交通费(租车费)87100.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支出3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231773.15元,其中,流动资产144032.31元,固定资产86926.8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14.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5468.3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5323.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5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5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3.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700130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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