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700131201000
永仁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仁县公安局成立于1950年,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职能部门之一。其主要职能是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的领导下对,社会治安秩序进行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全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州局党委的总体思路框架,绘制了永仁公安工作蓝图。实现政治能力、专业能力、服务能力三个提升,基层基础、执法规范化、治安防控体系、公安安全管理、打击整治突出违法犯罪、队伍管理工作提优升档。
这一年,我们加强党建引领,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历程中,加强7个派出所和辖区63个村居委会深度融合,动员各级基层组织全面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及宣传、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校园安全护学岗工作,购置的70辆警用摩托车及警务装备发至全县63个村居委会,进一步提升基层末端的快速反应能力和警务工作效能,社会面管控工作秩序持续向好;坚持把树典型、立标杆作为党建带队建的重要手段,依托永仁公安检查站党支部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发展的堡垒、维护稳定的基石,在京昆高速和108国道出入省口,设置固定公开查缉点3个,全年检查车辆161万余辆,核查人242.1万余人,切实筑牢了“云南北大门”;在各级党委的关心支持下永仁公安检查站建成覆盖全州、承接全省的集教学科研、轮训轮值功能为一体的圈层防控战训基地。
这一年,我们开阔思维和眼界,以“跳出公安看公安”的工作理念和破题思维,紧盯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要任务,全力护航全县高质量发展。采取派驻民警入驻永仁重点企业、重点园区、领导干部定期走访重点企业等制度护航永仁经济发展;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0条便民利企措施,在永仁县政务服务大厅和我县7个派出所打造“一窗通办”最大限度便民利民;除完成常规等级勤务期间的安保任务外,圆满完成了省、州、县30余场次现场会安保工作任务,因安保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县委、县人民政府通报表彰。
这一年,我们深耕主责主业,始终以人民安全感、获得感、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和凌厉攻势,社会治安越来越好。在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永仁县位居全省第二,实现的连续多年保持全省、全州前列的目标。全年全县公安机关共立刑侦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353件、破183件,较去年相比立案数同比下降18.09%、破案数同比上升2.8%、查处治安案件730件,查处率为96.56%,较去年同期上升4.6%;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中,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45240起,同比下降22.9%,全年全县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在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树牢底线思维,筑牢生态屏障,全县接报涉渔警情同比下降15%,未发生金沙江流域团伙性犯罪案件,永兴白马河林场野生猕猴成群结队,金沙江流域永兴段水生生物种群数量增加,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明显;在相继开展的昆仑2023、雷霆2023歼击1号、夏季治安打击整治、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整治等专项行动中主动作为,辗转上海、福建等地办理跨境赌博案件,追缴赃款637余万元,打处网络赌博违法行为人32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取得了发案和群众损失、破案和抓获人数的两降两升目标,返还受害人金额103.98万元;侦办多起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案,累计为国家挽回税收784.68万余元,这些系列案件的成功侦办,为我们来年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
这一年,我们聚焦新时代公安队伍建设与发展,坚持严的总基调,持续锻造忠诚铁军,坚持党建引领,突出正向激励,实现了队伍零违纪。全年全县公安机关8个集体、120名个人受到各级表彰。县局党委有组织有计划的系统性的去培养干部,利用每周四晚上举办一期小课堂,推出符合青年民警素质提升和侦防破案的理论培训、技能培训、战法培训、体能训练等课程,持续为广大青年民警“充电蓄能”,全年调整科级干部22名,其中提拔9名、轮岗13人、选派5名民警到乡村振兴工作。
以上成绩的取得在于各级党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各级各部门的鼎力支持;同时,也离不开广大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的无悔付出,离不开广大家属的理解支持,离不开广大离退休老同志的关心帮助。长期以来,公安民、辅警舍小家、为大家,用辛劳和汗水筑牢了永仁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铜墙铁壁;家属识大体、顾大局,为亲人在“前方”守护平安筑就了和谐的“后方”,离退休老同志离岗不离志、退休不褪色,积极为公安事业发展进步出谋划策、贡献智慧。正是大家的风雨同舟、不懈奋斗,才汇聚成了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奔涌洪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警务督察大队、法制大队、网安大队、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森林警察大队、永仁公安检查站、永仁县看守所。
派出机构11个,分别是:
1.乡镇派出所7个:永定派出所、莲池派出所、宜就派出所、猛虎派出所、中和派出所、永兴派出所、维的派出所;
2.风景区派出所1个:方山派出所;
3.森林派出所3个:永定森林派出所、方山森林派出所、白马河森林派出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仁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永仁县公安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永仁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仁县公安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1人。其中:行政编制15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2人(离休0人,退休42人)。
年末其他人员15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5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24辆,在编实有车辆2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公安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0583147.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072518.95元,占总收入的95.0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510628.40元,占总收入的4.9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972518.96元,下降22.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480032.65元,下降21.90%;主要原因:检查站建设项目已完成,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492486.31元,下降37.28%。主要原因:疫情防控经费投入减少,故其他部门拨付的工作协作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公安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2642538.90元。其中:基本支出41802012.41元,占总支出的79.41%;项目支出10840526.49元,占总支出的20.5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352096.23元,下降15.0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7598.64元,增长1.20%;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保险、单位运行经费增加; 项目支出减少9849694.87元,下降47.61%;主要原因:检查站建设已完成,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投入较上年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公安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802012.4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881439.07元,占基本支出的88.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20573.34元,占基本支出的11.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公安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40526.4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51855.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0%。与上年相比减少11349316.12元,下降18.54%。主要原因:一是疫情防控工作协作经费减少,二是检查站建设已完成,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067316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9%。主要用于:公安支出40162561.40元,监狱支出51060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8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73282.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854938.43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2634556.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47716.27元,死亡抚恤536071.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6775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964181.2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62635.4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936.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376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837659.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5000.00元,决算为834654.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 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5000.00元,决算为741485.6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84%,完成年初预算的141.2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9316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16%,完成年初预算的93.1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31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834654.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5000.00元,决算为741485.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2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9316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2022年燃油价格大幅度上涨,加之执法执行车辆老化,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上升,超出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1541.21元,增长9.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7912.21元,增长10.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629.00元,增长4.0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度未购置车辆;二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主要用于公安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安工作中执法办案、检查督查发生的国内公务接待180次,接待人次126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仁县公安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2554.01元,比上年减少731873.81元,下降19.7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劳务费和办公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永仁县公安局资产总额85830080.65元,其中,流动资产20252806.26元,固定资产58375384.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201890.22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715499.7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230274.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50平方米,账面原值600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8026.5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31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4906.5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3.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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