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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永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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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永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永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永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永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永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处理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调查、协助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协助同级党委组织部考核检查督促政法队伍的纪检、干部和人事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本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禁毒工作、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等。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并检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研究和指导本级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承办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新闻宣传与信息化室)、政治安全反邪教协调与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与基层社会治理室、执法监督室、队伍建设与干部人事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全县政法工作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项目管理法为指引,除常规工作外,创新实施一清单三工程,以项目化管理推动政法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一是找准风险点,全力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永仁县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置于首位,强化底线思维,敢于亮剑。二是聚焦发力点,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永仁县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长效化开展专项整治,重拳打击治理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找准突破点,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全县政法干警自觉把维护公共安全放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上来认识,坚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不断增强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四是抓住关键点,全力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永仁县不断完善网格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细化网格、建强队伍、数字赋能、创新服务,延伸服务链条,实现居民办事不出门。五是夯实落脚点,全力推进法治永仁建设。坚持不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执法保障专业化、民生服务精准化、执法办案智能化、执法能力实战化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彰显了新作为,全县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持续提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6.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6.5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6.87万元,增长10.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福利及工作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6.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6.5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6.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6.87万元,增长10.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福利及工作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6.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87万元,增长15.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福利及工作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5.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00万元,下降50.00%,主要原因是:本年综治维稳反邪教、扫黑除恶、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1301行政运行232.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  

2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00万元,主要用于综治维稳反邪教、扫黑除恶、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经费及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经费。  

32013150事业运行55.0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  

4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8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6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  

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支出。  

8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7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9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5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大病保险支出。  

112210201住房公积金24.24万元,主要反映住房保障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永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2022-2023年均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永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20次,共计接待188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今年与去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永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今年与去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  

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  

按《中国共产党永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工作计划》  

3.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永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4.项目基本概况  

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5.项目实施内容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农村雪亮工程为抓手,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载体,探索具有永仁特色、县域特点、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平安永仁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谱写中国梦永仁篇章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6.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5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市域社会治理各方面制度基本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健全,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社会矛盾风险有效化解,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更加完善、作用发挥更加明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成功创建成为第一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走在全州乃至全省全国前列。  

8.项目实施成效  

推动多网合一”“一网多能构建综合网格,将村(社区)党建和政法综治、民政、城管、信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各类网格统一整合成一张网,把千条线纳入一张网,统筹整合平台资源,推动工作联做、资源联享、难题联解,大力整合基层末端救援力量推动乡镇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为基层治理赋能增效。全县7个三级网格、63个四级网格、667个五级网格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文明县城创建、基层治理等重大任务中冲锋在前。  

(二)综治维稳反邪教、扫黑除恶、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  

综治维稳反邪教、扫黑除恶、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  

按《中国共产党永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工作计划》  

3.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永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4.项目基本概况  

永仁县善治善管、善作善成,始终做到社会治安,执法满意度,司法公信力,市域社会治理效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永仁县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置于首位,强化底线思维,敢于亮剑。打治并举,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将常态化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机构不撤、队伍不散、力度不减、标准不降  

5.项目实施内容  

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为抓手,深化六大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及时启动2022年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新三大行业领域整治,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6.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1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1、找准风险点,全力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永仁县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置于首位,强化底线思维,敢于亮剑。一是高筑平安防火墙。二是缉枪治爆消隐患。三是强边固守北大门。四是重拳出击显实效。  

2、聚焦发力点,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永仁县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长效化开展专项整治,重拳打击治理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矛盾纠纷调解制度化。二是特殊人群管理规范化。三是命案防控攻坚清单化。四是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常态化。  

3、找准突破点,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全县政法干警自觉把维护公共安全放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上来认识,坚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不断增强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推进扫黑除恶常态长效。二是全面提升行业场所管理质效。三是交通秩序整治保畅通。  

8.项目实施成效  

在近日公布的2022年度云南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结果中,永仁县以97.86%的综合满意率在全省129个县(市、区)中位居第一名、全州第一名。同时,以97.98%的执法满意率,位居全省第一位、全州第一位。始终做到社会治安,执法满意度,司法公信力,市域社会治理效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6.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76万元,下降16.0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减少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导致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中国共产党永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83.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6.64万元,固定资产26.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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