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有关政策、法规、措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纪念活动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优抚股、安置股、政策法规股。所属单位1个(永仁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着力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临街”建设,结合乡镇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全面优化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全面提升服务退役军人能力水平。
二是着力提升安置就业水平。认真落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确保走在全州前列。分类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和家庭收入台账,开展军创企业和退役军人创业致富带头人评选活动,积极争取人社部门支持,组织开展退役军人适用技能培训和就业专场招聘会,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
三是着力落实好优待抚恤政策。在落实好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政策的基础上,结合乡村振兴实施万元以下乡村低收入家庭重点帮扶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收入低于万元以下的贫困户、监测户中的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全面做好家庭综合帮扶和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
四是着力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实施永仁烈士陵园提升改造建设,全面完成陈列室、“三线建设”展览馆建设,配套完善设施,推动智慧陵园建设,努力提升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维护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 8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5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0.1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86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各项民生资金进行精准预算以后部分资金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0.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0.1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0.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86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各项民生资金进行精准预算以后部分资金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0.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1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4.8万元,下降45.38%,主要原因是:各项民生资金进行精准预算以后部分资金支出减少,使得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59.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54万元,增长169.43%,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八一建军节慰问、拥军优属、烈士陵园日常经费等项目的支出。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4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46 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0.07万元,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0.30万元,2080805义务兵优待:17.92万元,2080808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1.00万元,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18.18万元,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23.63万元,2082801行政运行:70.78万元,2082804拥军优属:24.34万元,2082850事业运行:50.29万元,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5.4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49万元,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3.56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95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疗支出:0.42万元,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5.36万元,2101499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12.80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0.63万元。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4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3.2080801死亡抚恤:0.07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补助费。
4.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0.30万元,主要用于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定期补助,“两参”人员生活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5.2080805义务兵优待:17.92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生活补助。
6.2080808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1万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
7.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18.18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等支出。
8.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23.63万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9.2082801行政运行:70.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支出烈士陵园日常运行经费。
10.2082804拥军优属:24.3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拥军优属等方面的支出。
11.2082850事业运行:50.2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12.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5.4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1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5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95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医疗支出:0.4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医疗支出。
17.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5.36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18.2104199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12.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19.2210201住房公积金:10.6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301工资福利支出12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46万元,项目支出26万元)。30101基本工资:23.40万元,30102津贴补贴:23.75万元,30103奖金:20.13万元,30107绩效工资:7.85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54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1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6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4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7.47万元,项目支出:31003专用设备购置26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万元,项目支出9万元)。基本支出:30201办公费:0.9万元,30204手续费:0.03万元,30205水费:0.09万元,30206电费:0.13万元,30207邮电费:0.15万元,30211差旅费0.5万元,30215会议费:0.3万元,30216培训费:0.19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5万元,30226劳务费:0.05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0.7万元,30228工会经费:0.98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3.27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2万元。项目支出:30201办公费:5.5万元,30205水费:1万元,30206电费:0.50万元,30226劳务费:2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83万元,项目支出:24.34万元)。基本支出:30302退休费:4.32万元,30305生活补助:118.35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16万元。项目支出: 30305生活补助:22.7万元,30309奖励金:1.64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0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13.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组团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无增减变化的原因:预算未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0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1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次,共计接待95人次。
减少原因是:一是严格遵守厉行节约规定,压缩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变化的原因:预算未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2023年八一建军节慰问经费项目
1.项目名称
八一建军节慰问经费。
2.立项依据
楚雄州民政局 楚雄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楚雄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八一”建军节期间双拥工作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4.项目基本概况
八一建军节慰问经费24.34万元,功能科目为2082801行政运行;项目实施年度为2023年度,项目属性为一次性项目,项目分类为专项业务类;项目年度目标2023年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退役军人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州、县委关于做好“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驻永部队、驻军官兵和退役军人的工作要求,让全县驻永部队、驻军官兵和退役军人感受到县委、县政府的关注关怀,在全县营造尊崇军人职业的浓厚氛围,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数量指标完成辖区内3个驻永部队和63个行政村委会(社区),部分驻军官兵≦100人的八一座谈;时效指标慰问金及时发放率100%,社会效益指标100%体现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满意度指标座谈人员满意率100%。
5.项目实施内容
完成辖区内3个驻永部队和63个行政村委会(社区);部分驻军官兵≦100人“八一”座谈。
6.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24.34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每年“八一”建军节日期间。
8.项目实施成效
认真落实省、州、县委关于做好“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驻永部队、驻军官兵和退役军人的工作要求,让全县驻永部队、驻军官兵和退役军人感受到县委、县政府的关注关怀,在全县营造尊崇军人职业的浓厚氛围,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烈士陵园日常运行经费项目
1.项目名称
烈士陵园日常运行经费。
2.立项依据
《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7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楚雄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印发《楚雄州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20]25号)、《中共楚雄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楚雄州烈士祭扫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委退军发[2020]4号)。
3.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4.项目基本概况
烈士陵园日常运行经费10万元,功能科目为2082801行政运行;项目实施年度为2023年度,项目属性为一次性项目,项目分类为专项业务类;项目年度目标2023年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全力做好烈士陵园日常运行管理经费,用于支付水电费及聘请卫生保洁员、安保人员工资。质量指标为优主要用于烈士陵园安全高效运行,生态效益指标为优,主要用于发挥好烈士陵园红色教育基地作用,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100%主要用于烈士陵园烈士墓高质量维护。
5.项目实施内容
全力做好烈士陵园日常运行管理经费,用于支付水电费及聘请卫生保洁员、安保人员工资
6.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1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全力做好烈士陵园日常运行管理经费,用于支付水电费及聘请卫生保洁员、安保人员工资。
8.项目实施成效
全力做好烈士陵园日常运行管理经费,用于支付水电费及聘请卫生保洁员、安保人员工资,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转。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09万元,与上年18.32万对比增加3.74万元,上升20.41%,主要原因是:增加便民服中心办事点需要增加经费投入。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05.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6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1.8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5.13万元,累计折旧13.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了92.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上一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永仁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下一条:中国共产党永仁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