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703302100000
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简称县文化和旅游局)是永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其和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全县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2)拟定全县文化事业、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融合发展。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活动。负责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境内交流、合作、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驻县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推动民族民间文化走出去。负责旅游市场开发,推进全域旅游。
(4)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全县文艺事业和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和各艺术品种发展。
(5)组织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全县智慧旅游,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
(6)拟订全县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物、博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7)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文化和旅游案件,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8)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县文化艺术人才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政策法规股、公共文化股、旅游发展股、产业开发股;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永仁县文化馆;
2.永仁县图书馆;
3.永仁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4.永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5.永仁县文化艺术团。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县文化和旅游局将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把“今日事今日毕”作为干事创业的标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底气,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文旅发展目标任务,全力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建设富裕幸福美丽新永仁做出积极贡献。
(一)立足部门实际,全力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县文旅局将立足工作岗位,融入工作实际,扎实做好大会精神的宣传宣讲阐释工作,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奋力开创永仁文旅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突出抓实项目,运用项目工作法,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坚定不移建好“阳光四季康养园”,打造绿色康养休闲胜地的进程中,始终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重点围绕“一体两带三区多点”的空间布局,建设“一城阳光·四季康养”全域旅游综合体,打造“大滇西旅游环线”新亮点。充分挖掘民族文化资源,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文艺精品工程,着力打造“一城阳光·四季康养”、“千年赛装·阳光永仁”外宣品牌,全面提升永仁文化旅游软实力和硬基础。一是抓实文旅项目建设。打造阳光四季康养园,全力推进莲池溪谷乡村旅游项目尽快建成运营,年内重点围绕打造“一路、一河、两村、两房”初见成效以及地球仓半山酒店建成投入运营;推进阳光康养旅游环线建设项目,依托丰富的阳光生态水果资源,规划打造精品旅游线路3条;谋划推进宜就镇龙潭温泉阳光康养旅游度假区建设、方山森林康养开发建设、宜莲乡村“十里画廊”建设、打造永兴“金沙傣寨”;大力推进水果采摘园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休闲康养等乡村旅游新业态、新产业发展。二是抓实文旅品牌创建工作。完善《永仁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5年》,持续做好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永定老街夜间活动示范点打造,力争将永定老街创建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抓好乡镇文化站国家级评估定级,力争定级一级站3个、二级站2个、三级站2个;结合“四美乡村”建设,着力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示范点、民宿体验区,创建旅游名镇1个、旅游名村2个;提升外普拉基础设施,巩固外普拉AAA级旅游景区建设成果;持续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继续申报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积极申报楚雄州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三是抓实文旅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做好县文化馆、县博物馆、县游客集散中心等文旅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强化项目论证和包装,加强与要素保障部门的对接,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加大与有投资意向客商的联系及邀请,推进洽谈项目签约落地,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持续用力招商引资,强化文旅资源推介营销,不断增强永仁旅游目的地热度,提升永仁文化旅游形象,加强莲池溪谷四季康养旅游度假区、方山森林康养旅游、外普拉国家级传统村落旅游等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三)突出公共服务,运用一线工作法,夯实文化和旅游发展基础。一是抓实文化振兴。围绕乡村振兴一线,建立完善覆盖城乡送戏下乡、经典阅读、非遗展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文化阵地服务效能,强化文化队伍培训,持续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繁荣文化事业。二是抓实文物保护。植根文物保护一线,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管理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好各类项目选址的文物保护意见,守住文物保护点和单位的安全底线。三是抓实行政执法。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法》,坚持在一线执法,认真开展文旅行业日常安全检查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力度,确保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健康繁荣有序。四是抓实矛盾问题化解。全力化解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对历史遗留问题深入调查,追根溯源,分析研判,形成一问题一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逐年化解。
(四)突出目标锁定,运用典型引路法,推动文化和旅游事业再上新台阶。落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目标要求,着力抓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力争实现接待游客和旅游总收入均增长20%以上;巩固提升县文化馆创建成国家一级文化馆成果,在第七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中,力争县图书馆继续评估定级为国家一级图书馆;认真落实文物安全监管和保护工作职责,文物安全工作保持在全州前列;持续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行政处罚案件查处办理,力争旅游市场监管考核全州前列。
(五)突出人才支撑,狠抓干部队伍建设,为文化和旅游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一是培根铸魂,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着力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以新思想入脑入心为干部凝神聚魂、固本培元。注重加强对干部的关心关爱,定期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强化对年轻干部的思想引导。开展季度工会团建活动,让干部职工感受温暖。二是以老助新,加强“传帮带”。建立“传帮带”机制,鼓励年轻职工与技术师傅结对,学习项目编制、剧目编导、图书编辑整理、文物挖掘等技能。通过高级技术人才带头,在文化旅游系统内形成以老带新、以优促新的共进局面。三是推动文艺院团正常运转。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把国有文艺院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好支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完善政策保障,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将国有文艺院团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宣传文化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统一规划,完善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保障与奖励机制。四是建立健全人才机制。多方争取资金投入,管好用好“三区人才”项目经费,加强文化和旅游各类人才培养、培训。进一步充实和配强文化工作队伍,着力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持续加强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加大农村文艺队伍扶持力度,为文化人才发展提供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3辆。
说明:我单位实有车辆大于编制车辆的原因是: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文化部分别于2016年、2018年分别配送了2辆车为特种作业用车,即:流动送书车1辆、流动文化车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45.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5.1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4.94万元,下降10.6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6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48.09万元;申报的项目资金减少16.8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45.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5.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5.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4.94万元,下降10.6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6人,导致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减少48.09万元;申报的项目资金减少16.8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5.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4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09万元,下降8.6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6人,导致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比上年555.08万元减少48.09万元;项目支出38.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85万元,下降30.64%,主要原因是:申报的项目资金安排了永仁县文物保护项目经费5万元,增加了永仁县文化艺术团新剧目创作及演出补助经费30万元、两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县级配套资金3.15万元,减少了永仁县“阳光四季康养园”项目工作经费5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7.95万元。主要用于:2070101 行政运行:349.08万元,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30万元,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3.15万元,2070204 文物保护:5万元。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29万元。主要用于: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35.53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15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58万元,2080801 死亡抚恤1.03万元。
210卫生健康支出33.96万元。主要用于: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9.93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2.72万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9.75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5万元。
221住房保障支出33.95万元。主要用于:2210201 住房公积金33.95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万元,较上年增加3.25万元,增长8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3年与2022年对比无增减变化,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两年均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年增加1.75万元,增长14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5次,共计接待318人次。
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度赛装节活动举办、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县图书馆评估定级以及省州业务主管部门对全县文化旅游工作的考核检查力度加大,增加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6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6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的原因是:我单位使用的公务用车购于2018年,随着使用年限和行驶的里程增长,车辆维修费也较以前年度增长;同时,省州业务主管部门和县级对全县文化旅游工作的考核检查力度加大,增加车辆的使用,车辆燃油费也较以前年度增长。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两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1.项目名称
两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县级配套资金
2.立项依据
《楚雄州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3.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
4.项目基本概况
永仁县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和7个文化站全部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
5.项目实施内容
2023年计划每年服务人次11万以上,全年免费开放时间不低于250天。
6.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楚雄州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免费开放,按照中央和省划分的财政事权,由中央、省与州县市共同承担支出责任,所需经费由中央、省级与州县市财政按照8:1.4:0.6比例承担,其中:州县市共同承担部分由州级财政与县市财政分3档按照比例分担支出责任。第一档楚雄市、禄丰市,州级分担24%,市级分担76%;第二档南华县、大姚县、武定县,州级分担27%,县级分担73%;第三档双柏县、牟定县、姚安县、永仁县、元谋县,州级分担30%,县级分担70%。
县级补助两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县级配套资金3.15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全县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图片、视频、专题活动、培训和讲座等多做展览形式,为观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
(二)永仁县文化艺术团新剧目创作及演出补助经费
1.项目名称
永仁县文化艺术团新剧目创作及演出补助经费
2.立项依据
《永仁县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
3.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
4.项目基本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21〕14号)和《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办通〔2022〕65号))等文件精神,推进和深化我县国有文艺院团(以下简称文艺院团)改革,我县于2022年9月24日组建了永仁县文化艺术团。
5.项目实施内容
每年完成现实题材剧本创作、排演5部以上,储备演出剧目10部以上,每年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军营、进社区、进景区、进街区开展和辅导惠民演出不少于200场,常态化联系指导乡村业余文艺演出队伍5支以上。
6.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补助永仁县文化艺术团新剧目创作及演出补助经费3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永仁县文化艺术团新剧目创作及演出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
按照“年年有新戏,两年上档次,三年出精品”的目标,完成永仁县文化艺术团2023年新剧目创作及演出工作,持续打造一批文艺精品,提升管理水平、创演质量,构建剧本质高量多、剧目多彩纷呈、剧场布局合理、院团人才贯辈出的体制机制及政策体系,策划一批艺术题材、创作一批优秀剧本、排演一批精品剧目、推出一批领军人才,舞台艺术创作生产的主导地位不断巩固,着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文化需求。
(三) 永仁县文物保护项目经费
1.项目名称
永仁县文物保护项目经费
2.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云南省文物局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3.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
4.项目基本概况
永仁县文物保护项目的实施,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贯彻“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以全面保护文物,以为考古科学研究、旅游、学习提供场所,更好地对全县的文物进行保护和开发利用。
5.项目实施内容
2023年完成7个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建设、完成29个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监管。
6.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补助永仁县文物保护项目经费5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7个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建设、完成29个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监管。
8.项目实施成效
为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贯彻“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全面完成2023年永仁县文物保护管理和州对县文物工作目标任务,更好地对全县的文物进行保护和开发利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33万元,下降42.33%,主要原因是: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职人员较上年减少了6人,机关运行经费相应的进行了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5497.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62.66万元,固定资产2690.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43.5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1.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9.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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