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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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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是公安序列的专业公安警种,是专门保护生态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物安全、知识产权安全的重要力量。具体职责为: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负责管辖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9种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7种案件、危害社会公共卫生罪中的2种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15种案件,33种刑事案件;负责指导查处与前述33种刑事案件罪名相衔接,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的行政违法案件;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安厅、州公安局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专项行动任务;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组建成立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永仁县公安局永定森林派出所、永仁县公安局白马河森林派出所、永仁县公安局方山森林派出所。所属单位0个。无机构增减变化。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牢固树立“侦察破案是硬道理,执法办案是主业”的思想,紧跟县局和州支队统一部署,瞄准环食药领域新形势,攻坚克难、主动出击,适时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永仁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的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1.5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90.18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是:

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在职人员减少5人,退休人员减少1人,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另外上年预算了100万元的政府性基金,而本年未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1.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1.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1.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90.18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是: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在职人员减少5人,退休人员减少1人,因此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有所减少,另外上年预算了100万元的政府性基金,而本年未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1.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1.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67万元,下降18.34%,主要原因是: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在职人员减少5人,退休人员减少1人,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另外上年预算了100万元的政府性基金,而本年未预算;项目支出2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上年数和今年数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40201行政运行:320.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直接支付人员工资,单位公用经费和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2.2040220执法办案:19.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支撑执法办案所需的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及委托业务费等。

3.2040221特别业务:0.50万元,主要用于案件线索的奖励。

4.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4.2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6.2080801死亡抚恤:0.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的发放。

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医疗缴费。

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缴费。

9.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23.64万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46.1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3年与2022年对比无增减变化,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两年均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20人次。

2023年与2022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6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6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业务办案经费项目

1.项目名称

业务办案经费项目

2.立项依据

单位年度工作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4.项目基本概况

2023年,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紧扣“维护生态、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安全为总体目标,适时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的保护永仁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的安全。

5.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的保护永仁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的安全。

6.资金安排情况

业务办案经费项目资金来源:县级配套资金2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业务办案经费项目2023年1月1日开工,2023年12月1日完工。

8.项目实施成效

森林警察大队将继续保持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抓执法办案“主业”不放松,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一是全面提高刑事案件办理总数;二是进一步提高森林刑事案件移送起诉率;三是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四是进一加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方面的宣传和防控力度,保护永仁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的安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9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57万元,下降52.44%,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在职人员减少5人,退休人员减少1人,导致公用经费减少;另一方面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902.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24万元,固定资产850.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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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0304530443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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