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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1-0324040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2-03-30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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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永仁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永仁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永仁县司法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第一部分永仁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永仁县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和州司法局双重领导下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政府指示、部署,结合实际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拟定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监督司法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乡镇司法所领导干部和队伍建设;负责司法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

4.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5.负责司法系统后勤、资金、物资、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司法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司法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6.负责管理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统一监管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7.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承担永仁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永仁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全县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全县律师协会、公证协会、人民调解协会及企、事业法律顾问协会工作。

9.组织实施法学教育,负责全县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工作。

10.承办永仁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有编制33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1名,事业编2名。2020年底有领导5人,其中:党组书记、局长1人,副局长4人。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政工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公证处、法律援助工作站。设7个派出机构:永定司法所、莲池司法所、宜就司法所、猛虎司法所、维的司法所、中和司法所、永兴司法所。2020年末有在职职工29名,退休职工9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之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州司法局的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州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发展和平安建设的总体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稳步推进法治宣传、法治保障、法律服务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增强落实全年目标任务的自觉性,自加压力、抬高标杆,埋头苦干确保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要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推进到位、完成到位,实现了疫情防控和职能发挥“两手抓、两不误”,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确保全年司法行政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打下了坚实基础,现将一年来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1、以打造省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为抓手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发展

严格按照省州社区矫正工作的新要求,结合2020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积极探索创新,借鉴先进经验做法,投入15.2万元对我县的社区矫正中心进行重新规划设计,科学界定各室及各楼层功能,社区矫正中心设置更合理,业务开展更规范,制度更加健全,使我县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走在全州前列。

2、完成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按照司法部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要求,筹集7.8万元资金对7个司法所进行规范化建设,引领助推司法所建设整体提档升级,逐步实现组织机构规范化、业务工作效能化、内部管理制度化、综合保障标准化,全面激发司法所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统筹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础。

3、继续升级打造法律进宗教场所

持续升级打造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投入3.5万元专项经费对永定镇城区清真寺、永仁县城区基都教堂、方山静德寺打造法治宣传教育中心3个,配备桌、椅子、档案柜及上墙相关制度,为教职人员学法用法提供良好场所,建好普法阵地,继续巩固在全州的州级标杆地位。

4、民族团结创建示范进机关+政法系统

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路,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在巩固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关系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谱写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篇章。2020年4月被命名为“楚雄州第三批民族团结创建示范单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据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18.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8.9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4.76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769.86万元对比减150.87,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18.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8.9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4.7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8.99万元(本级财力618.9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769.86万元对比增150.87,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

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18.9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1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99万元,与上年649.01万元对比减少41.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厉行节约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1万元,与上年112.32万元对比减少101.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项目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1.2040601行政运行:467.88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人员工

资。

2.2040612法制建设:11.00万元,主要反映事业人员工资。3.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1.80万元,主要反映社会保障

和就业支出。

4.2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9.3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5.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3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2210201住房公积金:33.57万元,主要反映住房保障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07.99万元,项目支出11万元)。

基本支出607.99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08.38万元,30102津贴补贴:194.95万元,30103奖金:77.43万元,30107绩效工资:3.93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37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9.46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18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37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4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33.57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90万元,30201办公费:10.85万元,30202印刷费:6.05万元,30211差旅费:10.0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75万元,30228工会经费:5.44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6.60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4万元,30302退休费:19.38万元,30305生活补助:4.40万元。项目支出11.00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11.00万元。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三)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万元,较上年5.76万元增加1.24万元,增长21.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仁县司法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为0的原因:我部门2021年不安排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

永仁县司法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年2.76万元增加0.24万元,增长8.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2次,共计接待698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活动,接待上级评估验收次数增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仁县司法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较上年3万元增加1万元,增长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3万元增加1万元,增长3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检查增多,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依法治县工作经费项目

依法治县工作经费年度绩效目标: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全县公民能学法、执法、懂法、守法、法制观念进一步强化、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加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敬畏法律、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依法治县工作经费年度绩效成效:群众满意度达95%,援助率达95%。

(二)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经费项目

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经费年度绩效目标:为政府及其领导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

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经费成效:政府满意度达95%,法律服务率达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司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2.23万元,与上年数75.47万元对比减少13.24万元,下降17.54%,主要用于:30201办公费安排10.85万元,比上年数18.41万元对比减少7.56,下降41.06%;30217公务接待费安排2.75万元,比上年数2.76万元减少0.01万元,下降0.36%;30239其他交通费安排26.6万元,比上年数30.56万元下降3.96万元,下降13%;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0.54万元,比上年数3.38万元下降2.84万元,下降84.02%。30202印刷费安排6.05万元,比上年数0万元增加6.05万元,增长100%;减少其原因是厉行节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永仁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永仁县司法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327001315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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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永仁县司法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docx
附件【永仁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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