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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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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永仁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永仁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永仁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永仁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行政职能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核定征缴、医疗保险待遇给付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核定征缴等。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负责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实现全县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做到参保底数清、情况明,抓好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实现贫困人口就医减免比例达90%。

2.负责完善待遇保障机制。实现待遇报销及时结算率达80%以上。聚焦加快建立覆盖全民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全县范围内基本医疗、大病、医疗救助保险“一站式服务”结算。

3.着力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强欺诈骗保警示案例宣传。对医药机构监管抽查率达95%以上,大力推进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工作。

4.负责完成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扩面工作,确保完成参保率95%以上的目标,强化医疗保险基金征收责任,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力度。

5.负责抓好药品医用耗材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有关规定,完成州医疗局下达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任务,有效降低医疗费用。

6.强化基金运行管理,确保医疗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建立健全医保基金运行分析机制和预警机制,积极配合州局推进信息化数据分析,运用大数据分析实现高效监督。

7.负责各项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群众医保政策知晓率达95%以上。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3月13日,根据《永仁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永仁县深化机构改革县级调整组建部门编制划转人员转隶工作的通知》(永改发[2019]3号)文件精神,整合县医疗保险管理局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核定征缴、医疗保险待遇给付2项行政职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核定征缴等3项主管部门委托行使的行政职能由县医疗保险管理局收回,成立永仁县医疗保障局,作为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

永仁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13号授牌授印,并同时对外挂牌办公,办公地点位于原医保中心。依照永改发[2019]3号文件,县医保局核定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核定行政编制4名;下设1个事业机构-县医疗保险管理局,为公益一类副科级级事业机构,核定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名。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编制人数18人,年末实有人数16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学习党的全会精神,积极贯彻执行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学习是工作的源泉和动力,是永恒的主题,我局切实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全会精神和总书记云南讲话精神融汇在日常工作中,认真领会党的全会精神和总书记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精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落实州委“1133”战略和县委“一城一门一区”工作部署,学深悟透上级政策,积极谋划永仁医疗保障工作,推动永仁社会和谐发展。同时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APP平台进行在线学习,收看新闻联播、查看时政新闻、收听广播等方式,切实增强学习的成效。通过理论中心学习、干部职工政治学习、专题读书班、调研等深入学习全会精神和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使全局干部职工增强了四个自信、坚定了四个意识,理论有较大的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

2.参保参保扩面任务超额完成,参保人群进一步扩大,参保缴费稳步提高,医保基金收入稳步增长。着力完善待遇保障机制。聚焦加快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抓好各项工作。持之以恒抓好医保扩面工作。确保完成参保率95%以上的目标,各乡(镇)要强化医疗保险基金征收责任,围绕“应保尽保”的保障目标,结合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改革,切实履行参保缴费的主体责任,持续加大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力度,全力推进2020年度全县城乡各类参保群体自觉参保、稳定参保、应保尽保,千方百计增加基金收入。截至12月底,全县完成参保101535人,完成州下达任务数100600人的100.92%。其中,职工8119人;城乡居民93416人,认真落实待遇清单管理制度。当前,医疗保障工作最大的困扰就是“保基本”的边界不清,群众对医疗保障待遇的期望不断增长,导致制度不可持续。我们将在授权范围内,结合实际进行完善细化,实事求是确定保障范围和标准,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开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按照国家和省州统一部署,有序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落实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等制度政策。加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落实好全州统一的医疗救助政策,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健全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机制,统筹提高门诊和住院救助限额,合理控制贫困群众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增强大病保障能力,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支付水平,逐步探索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落实生育保险政策和特慢病门诊政策。目前,生育保险基金当期和累计均处于收不抵支状态,要认真分析研究,在确保各有关规定得到落实的前提下,通过调整政策待遇,实现量入为出的目标。同时,随着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推进,特慢病患者用药负担将大幅下降,要认真落实病种病程调整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特慢病的精准管理。

2020年州医保局下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入7444万元,实际完成收入7473.28万元,超额完成任务。下达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4600万元,实际完成收入4747万元,超额完成任务。

3.医保基金支出进一步规范,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2020年1-12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出7185万元,占预算支出的94%。职工医疗保险支出1664万元,占预算支出的90%。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医药费用控制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医保基金支出预算执行率较低,降幅处于全州领先水平。

4.狠抓脱贫攻坚,医保扶贫硬任务全面落实。按照省、州主管部门和县委、县人民政府要求,实行挂牌督战,发起“总攻战”,全县动态调整后的22266人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并做到了参保底数清,参保情况明。实施医保扶贫挂牌“督战”重点“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6月底前所有问题全部“清零”。着力抓好医疗保障扶贫。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脱贫攻坚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的思想认识,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坚决扛起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责任,迅速打响医疗保障扶贫“总攻战”。加强信息共享监测,实施挂牌督战,建立问题发现机制,实行“一月一分析、一报告、一反馈”,精准排查问题隐患,全面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减负功能,稳妥推动现行保障政策向国家三重保障框架过渡,探索相对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机制,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需要强调的是,今年将按照省州的决策部署,年底前将现行健康扶贫医保政策平稳过渡到国家三重制度框架内。在这里我对健康扶贫倾斜政策再强调,请各乡(镇)、各医疗机构认真抓好落实:《楚雄州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关于明确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倾斜政策的通知》对符合分级诊疗、转诊转院规范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2020年2月1日起执行以下待遇倾斜政策:

门诊待遇倾斜。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由基本医保全额支付。普通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从500元提高至525元。对高血压Ⅱ—Ⅲ期、糖尿病、活动性结核病、癌症、多发性骨髓瘤、等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80%。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90%。

住院待遇倾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比普通居民提高5—20个百分点,其中: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90%;州内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为85%,州外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对符合转诊转院规范,到县域外住院的,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0%。

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大病保险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降低50%,不分医院等级,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比普通居民提高5—10个百分点,起付线以上,4万元以下(含4万元)的报销比例为70%;4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含6万元)的报销比例为75%,6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80%,年度内大病保险基金报销不封顶,保障范围不受病种限制。

医疗救助制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达到90%。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累计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仍然超过上年度楚雄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由县市人民政府统筹资金进行兜底保障。

5.抓好药品医用耗材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有关政策规定,完成州医疗保障局下达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任务数,有效降低医疗费用。加大对基层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以“年初预拨”、“年终清算”的模式,提前预拨医保资金70万元给全县63个村卫生室用于药品采购周转,大幅提升了村卫生室的备药率。药品医用耗材流通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6.勇担当,真履职,助推疫情防控取得成效。自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局党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预拨50万元疫情防控医疗保障资金到新冠肺炎统一救治点县人民医院,有效解决医院后顾之忧。按时完成全县107家企业医疗保险费用减半征收筛查、申报、审核和上报工作,有效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7.基金运行管理。严格基金预算管理和执行,建立健全医保基金运行分析机制和预警机制,注重加强对医保新政策、改革新实施效果的跟踪分析。积极配合州局推进信息化数据分析中心建设,运用大数据分析,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优化基金结算、拨付流程,确保医保基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继续落实好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责任分担机制,严格基金收支计划执行,进一步落实基金管理责任,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行“总额控制”结算办法,把支出预算细化落实到每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楚雄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范本,优化、规范协议服务关系。按“宽进严管”的原则,不断调整和完善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制度,与定点医药机构形成事前沟通、事中监管、事后通报的协作机制,形成双方互相配合、协同发展的态势。与全省、全州同步实行医药机构定点结果互认,推动民营医疗机构和药店在医保准入、监督管理、费用结算、违规处理方面,与公立医药机构一视同仁,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8.着力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聚焦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的相关要求,大力推进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工作。通过费用审核、内部稽核、数据分析等工作,坚决防范医保基金“跑、冒、滴、漏”。重点对降低住院标准、滥用辅助药物,小病大治;套餐式检查;重复住院、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的行为;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等不合理医疗行为;盗用、冒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社会保障卡就医;利用虚假发票等报销材料套取医保基金;虚列医疗费用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违法行为;邀约、诱导贫困人口住院等其它形式违规行为进行核查监管。认真落实飞行检查制度,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飞行检查规程》,推进飞行检查常态化和制度化,年内对2家县级医院开展飞行检查1次。推进行政监管建设,按照国家即将出台的基金监管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强化部门配合,建立由医保部门牵头,公安、卫健和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参与的打击欺诈骗保联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专项督查机制,实现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至2020年12月统计,医保局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46.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46.9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346.09万元对比减少299.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于2019年4月新成立,2020年医疗救助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代缴保费延续老单位由我单位预算,2021年医疗救助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代缴保费由扶贫办预算,所以预算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46.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6.9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6.93万元(本级1046.9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346.09万元对比减少299.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于2019年4月新成立,2020年医疗救助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代缴保费延续老单位由我单位预算,2021年医疗救助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代缴保费由扶贫办预算,所以预算数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46.9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4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93万元,与上年1328.09万元对比减少291.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于2019年4月新成立,2020年医疗救助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代缴保费延续老单位由我单位预算,2021年医疗救助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代缴保费由扶贫办预算,所以预算数减少。

项目支出10万元,与上年18万元对比减少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永仁县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20年各项工作基本稳定,提倡厉行节约,2021年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从10万元减少到2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6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9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2101201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0.80万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医疗补助资金支出。

5.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63.4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县级配套医疗支出。

6.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582.1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支出。

7.2101501行政运行:234.6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直接支付人员工资,单位公用经费和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8.2101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万元,主要用于提高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业务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支出。

9.2101504信息化建设:8.00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局、各乡镇医保办及村卫生室网络系统正常运行网络费。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17.3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301工资福利支出25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101基本工资:57.00万元,30102津贴补贴:79.12万元,30103奖金:16.75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86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03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96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37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7.37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30201办公费:4.05万元,30211差旅费:4.0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50万元,30226劳务费:1.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2.0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4.85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2.00万元,30207邮电费:8.00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50.07万元)30305生活补助:3.60万元,30307医疗费补助:623.48万元,30311代缴社会保险费:122.99万元。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三)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万元,较上年增加0.3万元,增长2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仁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为0的原因:我部门2021年不安排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

永仁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较上年增加0.3万元,增长0.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次,共计接待113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增加原因是因为2021年我系统全州要开展医保基金交叉“飞行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公立医院实现全覆盖检查,单位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厉行节约,但支出也会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仁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单位无公务用车,没有公务用车需要维护。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医保网络通讯费补助资金。功能科目为2101504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年度为2021年度,项目属性为经常性项目,项目分类为专项业务类;预算资金安排8万元,项目年度目标为:保证医保局、各乡镇医保办及村卫生室网络系统正常运行;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确实保障医保系统高效运行,提高医疗审核质量和速度。数量指标为医保信息系统运行覆盖率≥90%,社会效益指标为实现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网络正常运转率≥9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

2.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功能科目为2101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实施年度为2021年度,项目属性为经常性项目,项目分类为专项业务类;预算资金安排2万元,项目年度目标为:提高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业务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及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提高参保群众知晓率。数量指标为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社会效益指标为让参保群众普遍知晓政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预算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1年预算单位运行经费安排37.40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6.05万元,30207邮电费:8.00万元,30211差旅费:4.0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50万元,30226劳务费:1.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2.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4.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永仁县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20年各项工作基本稳定,人员公用经费2021年经费比2020年40.72减少了3.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永仁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32700376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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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永仁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323030249929.xls
附件【永仁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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