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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5-0317004 公文目录: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5年03月17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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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永仁县司法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仁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永仁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2025年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2025年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2025年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2025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2025年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指示、部署,结合实际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拟定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监督司法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乡镇司法所领导干部和队伍建设;负责司法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

4.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5.负责司法系统后勤、资金、物资、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司法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司法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6.负责管理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统一监管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7.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承担永仁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永仁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全县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全县律师协会、公证协会、人民调解协会及企、事业法律顾问协会工作。

9.组织实施法学教育,负责全县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工作。

10.承办永仁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治股、社区矫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工股、秘书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永定司法所;

2.莲池司法所;

3.宜就司法所;

4.猛虎司法所;

5.中和司法所;

6.永兴司法所;

7.维的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述法工作的通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围绕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情况等内容撰写了述法报告。下发《关于报送及公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的通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乡镇撰写了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并及时在官网、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了公布。

二是强化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持续推进“四个改革后半篇文章,实行动态调整收回赋权事项6项,目前乡镇职权事项108项,省州赋权事项134项,合计242项。组织开展乡镇综合执法培训3场次,共计20个学时,开展乡镇综合执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1次,实现综合执法人员全覆盖。

三是突出普法工作重点,持续掀起“八五”普法宣传热潮。扎实开展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下沉工作了轮次,基层干部培训143场次,法治宣讲527场次,重点对象普法14710人次。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全县共配备法治副校长19人,法治辅导员8人,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100%。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媒体平台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广泛开展法律知识宣传、 法律咨询和以案释法,着力营造法治永仁建设的浓厚氛围,2025年共开展各类普法法宣传活动97场次,受众2200人。

四是加强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工作,2025年开展案件评查2次,执法检查2次。集中评查行政执法案卷80卷,评定优秀卷31件。合格卷46件不合格卷3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837,728.5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37,728.5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4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62,574.08元,减少5.5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预算均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437,728.54元,其中:本年收入7,437,728.5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37,728.5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62,574.0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预算均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837,728.5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437,728.54元,其中:基本支出6,377,728.5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93574.08,减少11.0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有所减少。项目支出1,06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000.00元,减少6.2%,主要原因是:以案定补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100,000.00元,依法治县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了30,000.00元。其他支出40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2040601 行政运行4,207,115.0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

(二)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60,000.00元,主要用于人民陪审员选任费用。

(三)2040606律师管理700,000.00元,主要用于法律顾问的相关支出。

(四)2040607公共法律服务250,000.00元,主要用于以案定补人民调解经费支出。

(五)2040610社区矫正189,0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辅导员经费支出。

(六)2040612法治建设50,000.00元,主要用于依法治县工作经费。

(七)2040650事业运行321,038.81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

(八)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265,570.8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

(九)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8,623.34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十)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7,315.12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职工职业年金。

(十一)2080801死亡抚恤:28,296.00元,主要用于死亡职工抚恤支出。

(十二)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52,443.2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十三)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5,573.5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十四)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7,529.10,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五)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200.00元,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六)2210201 住房公积金384,023.51元,反映住房保障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6,377,728.54元。其中:

(一)30101 基本工资1,209,987.60元,反映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二)30102津贴补贴1,724,292.00元,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

(三)30103奖金788,729.30元,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四)30107绩效工资170,067.00元,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8,623.34元,主要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六)30109职业年金缴费187,315.12元,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

(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8,016.84元,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八)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7,529.10元,反映按规定可以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九)30112 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8,141.21元,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

(十)30113住房公积金384,023.51元,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9,000.00元,反映社区辅导员的工资支出。

(十二)30201办公费61,500.00,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0205水费10,000.00,反映单位的水费支出。

30206电费20,000.00,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十五)30211差旅费50,000.00元,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的国际旅等。

(十六)30215 会议费1,200.00元,反映单位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等。

(十七)30216 培训费5,000.00元,反映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等。

(十八)30217 公务接待费1,200.00元,反映单位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等。

(十九)30215 会议费12,000.00元,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

(二十)30226 劳务费120,000.00元,反映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

(二十一)30228 工会经费49,416.72元,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二十二)30239 其他交通费242,220.00元,反映公务交通补贴。

(二十三)30302 退休费258,370.80元,反映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

(二十四)30305 生活补助28,296.00元,反映单位遗属生活补助。

(二十五)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4,000.00元,反映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

项目支出1,060,000.00元。其中:

(一)30201 办公费50,000.00元,反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单位按规定支出的各种办公费用。。

(二)30226 劳务费60,000.00元,反映发放给人民陪审员的劳务费用。

(三)30227 委托业务费700,000.00元,反映永仁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四)30305 生活补助150,000.00元,反映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工作经费。

(五)30306 救济费100,000.00元,反映国家司法救助补助经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000.00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仁县司法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

(二)公务接待费

永仁县司法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00.00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1次,共计接待13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及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均为12,00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仁县司法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及上年未将上级转移支付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并入预算反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人民陪审员补助经费

1.项目名称

人民陪审员补助经费

2.立项依据

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法发〔20051号)

3.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司法局

4.项目基本概况

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保障人民陪审员在执行职务期间应当享受的各项补助。

5.项目实施内容

按照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法发〔20051号)聘用人民陪审员,根据聘用人员出勤率和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等指标对人民陪审员在执行职务期间的各项补助进行兑现。

6.资金安排情况

人民陪审员补助经费资金来源:县级配套资金。

7.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聘用人员核定人数、考勤表及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及相关考核情况对人民陪审员在执行职务期间的各项补助进行兑现。

8.项目实施成效

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

(二)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

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

永仁县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实施方案

3.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司法局

4.项目基本概况

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保障,并随着经济发展同步提高财政安排标准,建立行之有效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实现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积极性、稳定基层调解队伍、确保人民调解工作健康稳定开展,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总目标,推进我县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制度化,不断开创新时期全县化解矛盾纠纷新局面。

5.项目实施内容

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经费按照谁使用谁保障的属地原则,由县财政局按年度负责纳入预算保障。以案定补补贴严格按照一案一补、分类发放的原则发放,必须做到专款专用,补贴落实到位。

6.资金安排情况

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经费资金来源:县级配套资金。

7.项目实施计划

人民调解员每季度的办案补贴在每年7月的20日,次年120日之前发放到位。有关矛盾纠纷案件及以案定补落实情况,由各司法所统计汇总后每半年向县司法局上报备案一次,上报备案时间为每年的725日和次年的125日前。

8.项目实施成效

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固强补弱,创先争优,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永仁、法治永仁建设。

(三)国家司法救助补助经费

1.项目名称

国家司法救助补助经费

2.立项依据

《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法发〔20145号)

3.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司法局

4.项目基本概况

国家司法救助补助经费是对地方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予以适当补助,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对符合规定的当事人实行国家司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5.项目实施内容

遵循救急救困、一次性救助、公正救助、及时救助、属地救助原则,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实际遭受的损害后果以及实际获得赔偿等情况,准确把握救助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救助。主要对象是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案件当事人或符合条件的近亲属。对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但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且生活困难、愿意接受司法救助后息诉息访的涉法涉诉信访人,可以纳入司法救助范围,但应严格控制,减压因访救助案件比例。

6.资金安排情况

国家司法救助补助经费资金来源:县级配套资金。

7.项目实施计划

严格按照《云南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国家司法救助量化标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程序、标准,认真对申请人提出的救助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备案,严禁违规发放司法救助经费或扩大补助范围,严禁挤占、挪用救助资金。

8.项目实施成效

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涉法涉诉信访救助等多种形式的救助工作,对解决困难群众燃眉之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7.政府购买服务: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司法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81,336.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8,090.94元,增加20.09%,主要原因是:本年劳务费增加420,000.00元(其中:红十字会捐赠资金为400,00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永仁县司法局资产总额4,746,199.52元,其中,流动资产696,311.26元,固定资产4,049,888.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5,752.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5,75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2700131500111



永仁县司法局2025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314093423493.xlsx  5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