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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财政局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5-00370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永财农〔2025〕46号 生效日期:

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永定镇、莲池乡、宜就镇、猛虎乡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5〕74号),现将2025年第一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13000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分配、项目计划及预算科目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测算安排情况。此次下达的资金按照脱贫人口人均补助30元、监测对象人均补助70元,国家重点帮扶县倾斜30%,以及当前重点工作等因素测算安排。同时,此次资金分配将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绩效考核评估结果,前期各县市被省级通报问题,项目推进情况及一季度各县市支农资金支出进度纳入测算因素,对问题较多的县市进行了扣减资金,对问题较少的县市进行奖补,突显奖惩激励。请各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发挥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二、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和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4〕10号)规定使用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优先选择前期工作到位的项目,将资金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强项目实施跟踪调度和全面绩效管理,加快资金支出。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别是要以本次奖惩为契机,深入推进各渠道发现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断提升衔接资金管理使用水平。

三、突出资金支持重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2025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上年资金占比。

附件:1.永仁县2025年第一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分配项目明细表

2.永仁县2025年第一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仁县财政局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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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永仁县2025年第一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分配项目明细表.xlsx
附件【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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