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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财政局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2025-00179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永财农〔2025〕43号 生效日期:

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永定镇、宜就镇、永兴乡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5〕61号)。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120000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分配、绩效目标表及预算科目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民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和《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等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加强资金项目管理,优先选择前期工作到位的项目,将资金尽快落到具体项目,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2025年用于产业发展的中央衔接资金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达本地区资金总规模的60%,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三、强化绩效管理结果运用。本次资金安排充分考虑了绩效管理结果运用,将衔接资金国家、省级绩效评价和国家后评估结果,以及一季度衔接资金支出进度作为重要分配因素,实施激励奖惩。各乡镇要以此为契机,保持衔接资金监管高压态势,把加强和规范衔接资金管理使用作为突出重点,不断强化资金项目管理政策学习领会运用,着力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全力支持打好过渡期收官战。

附件:1.永仁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分配项目明细表

2.永仁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仁县财政局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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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xlsx
附件【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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