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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永仁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永仁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永仁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永仁县民政局是主管全县民政事务管理及负责全县居民家庭经济核算和殡葬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全县社会组织及与党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全县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3)负责拟订社会救助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发展规划,指导开展村(居)委员会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地名区划总体规划,提出全县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意见。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规范全县地名(即街、路、巷、楼、门)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
(6)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性行业标准的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监督管理福利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经营性公墓审核报批;
(8)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地方性行业标准的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
(9)负责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进行慈善组织认定,规范慈善组织活动,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管理使用福彩公益金;
(10)负责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家庭收入财产进行核对并出具报告,对核对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负责全县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认定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比对联合机制;受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业务咨询、来信来访和跨区域核对工作;
(1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县殡葬管理政策法规;监督检查全县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殡葬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加强殡葬行业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殡葬行风建设和执法工作;负责殡葬用品市场检查、清理、整顿工作;指导、监督各殡葬服务单位依法、规范履行职责;指导红白理事会丧俗改革工作;负责受理殡葬纠纷和殡葬信访案件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12)负责遗体接运、火化任务;提供遗体冷藏、整容化妆、悼念服务以及骨灰寄存等殡葬系列化服务;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习俗;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股(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社会事务和慈善福利股,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和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管理股,永仁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永仁县殡葬管理所和殡葬执法队,永仁县殡仪馆。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二是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全力落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重要政治任务,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巩固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试点成效,全面开展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低保、特困,及时实施临时救助。积极探索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促进社会救助向“物质+服务”转型。
三是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关心关爱,打造永仁县“幸福里•夕阳社区”品牌。推进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幸福食堂、居家适老化改造等项目建设,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推进永仁阳光康养产业园招商引资,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
四是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合力。规范收养登记服务,及时调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按时发放生活补贴资金。组织开展好“儿童之家”运营活动,做好特殊困难儿童走访、心理疏导、个案辅导等工作,积极链接社会慈善资源,丰富儿童关爱服务方式。
五是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质效。继续申报永仁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专债,推进殡葬一体化改革和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县殡葬基础设施的服务功能。深入开展殡葬移风易俗宣传引导,推进殡葬绿色发展。做好永仁县与华坪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深化依法管界治界和平安边界建设。深入推进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改革,健全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精康融合行动”。
六是创新社会组织监管。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依法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管,促进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七是筑牢民政安全防线。把风险意识贯穿到民政工作各环节,扎实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压紧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做好服务群体人员纠纷、服务对象情绪心理的疏导处置,严格监督检查、严控重大风险、严防各类事故,确保全县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2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22.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22万元,增长0.82%,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老年福利项目的投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2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22.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22万元,增长0.82%,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老年福利项目的投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22.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38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176.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60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增加对老年福利项目的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0.02万元。主要用于:2080201行政运行:324.81万元,208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0万元,2080206社会助织管理2万元,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0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3.57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22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5.13万元,2081001儿童福利:1.49万元,2081002老年福利:158.03万元,2081004殡葬:160万元,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11.5万元,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69.48万元,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68.19万元,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24.8万元,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1.07万元,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0.64万元,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5万元。
210卫生健康支出22.97万元。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44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09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4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4万。
221住房保障支出29.31万元。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29.31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3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70万元,下降21.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仁县民政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单位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永仁县民政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万元,较上年减少0.90万元,下降56.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次,共计接待180人次。
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仁县民政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7万元,较上年减少了0.80万元,下降14.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较上年减少了0.80万元,下降14.5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春节慰问经费项目
1.项目名称
春节慰问经费
2.立项依据
《永仁县2022年春节慰问工作实施方案》、《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仁县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民政局
4.项目基本概况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要深入基层、深入困难群众家中进行走访慰问,认真做好春节慰问工作,使广大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5.项目实施内容
在新春佳节前对基层一线职工、群众进行走访慰问,把组织的关怀送到慰问对象的心坎上。
6.资金安排情况
县本级财政共计安排150万元,用于全县基层一线职工、困难群众的春节慰问。
7.项目实施计划
该项目审定好方案,正在实施中。
8.项目实施成效
让基层一线职工、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激励一线职工干事创业的信心,让困难群众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殡仪馆运行专项资金
1.项目名称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2.立项依据
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纪要
3.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民政局
4.项目基本概况
县殡仪馆为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工作,解决殡仪馆遗物焚烧和污水处理问题,满足群众殡葬需求,进一步解决民生实事存在的问题,大力倡导殡葬新风尚,深化改革,逐步革除殡葬陋习,使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的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
5. 项目实施内容
为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工作,解决殡仪馆遗物焚烧和污水处理问题,满足群众殡葬需求,进一步解决民生实事存在的问题,大力倡导殡葬新风尚,深化改革,逐步革除殡葬陋习,使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的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
6.资金安排情况
县本级财政共计安排60万元,用于水质污染防治设备采购和环评验收。
7.项目实施计划
目前,永仁县殡仪馆在正常运转中。
8.项目实施成效
满足群众殡葬需求,进一步解决民生实事存在的问题,大力倡导殡葬新风尚,深化改革,逐步革除殡葬陋习,使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的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
(三)惠民殡葬补助资金
1.项目名称
惠民殡葬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
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纪要
3.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民政局
4.项目基本概况
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和补贴措施,制定基本殡葬服务由财政供给的惠民政策,确保丧属群众享受惠民丧葬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提高丧属满意度。
5. 项目实施内容
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和补贴措施,制定基本殡葬服务由财政供给的惠民政策,确保丧属群众享受惠民丧葬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提高丧属满意度。
6.资金安排情况
县本级财政共计安排160万元,用于惠民殡葬补助的发放。
7.项目实施计划
目前,永仁县殡仪馆在正常运转中。
8. 项目实施成效
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和补贴措施,制定基本殡葬服务由财政供给的惠民政策,确保丧属群众享受惠民丧葬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提高丧属满意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7.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34万元,增长28.43%,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殡葬专项经费的投入,保障县殡葬事业的健康生态发展。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永仁县民政局资产总额1084.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75万元,固定资产1062.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16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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