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700131500000
永仁县司法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仁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永仁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永仁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政府指示、部署,结合实际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拟定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监督司法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乡镇司法所领导干部和队伍建设;负责司法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
4.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5.负责司法系统后勤、资金、物资、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司法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司法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6.负责管理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统一监管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7.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承担永仁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永仁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全县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全县律师协会、公证协会、人民调解协会及企、事业法律顾问协会工作。
9.组织实施法学教育,负责全县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工作。
10.承办永仁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治股、社区矫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工股。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永定司法所、莲池司法所、宜就司法所、猛虎司法所、中和司法所、永兴司法所、维的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永仁县司法行政工作着力锻造司法行政铁军,全面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全面协调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永仁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协调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是强化统筹协调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永仁建设。二是强化规范行政执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突出重点法律法规,全面掀起普法宣传热潮。四是突出抓好人民调解,全面建立多元解纷机制。五是突出机制平台建设,强化法律服务职能。六是持续抓好刑事执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52.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2.4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26万元,增长0.4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52.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52.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2.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6.23万元,下降6.95%,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上年结转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52.4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5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4.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49万元,下降4.1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77.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75万元,增长72.78%,主要原因是:普法宣传项目资金投入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40601 行政运行480.31万元,主要体现在行政人员工资。
2.2040605 普法宣传10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材料印制。
3.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15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的事业运行。
4.2040612 法治建设25万元,主要用于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政府建设。
5.2040650 事业运行40.93万元,主要体现在事业人员的工资。
6.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19.9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7.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8.2080801死亡抚恤:3.45万元,主要用于死亡职工抚恤支出。
9.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4.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0.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1.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5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2210201 住房公积金43.08万元,主要反映住房保障支出。
13.2040610社区矫正18.90万元,主要反映社区矫正辅导员经费支出。
1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5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预算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司法局运行经费安排101.84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43万元,30205水费0.4万元,30206电费0.7万元,30211差旅费8.84万元,30215会议费0.9万元,30216培训费4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50万元,30226劳务费7.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5.78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28.18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4万元。
2023年司法局财政拨款运行经费安排101.84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43万元,30205水费0.4万元,30206电费0.7万元,30211差旅费8.84万元,30215会议费0.9万元,30216培训费4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50万元,30226劳务费7.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5.78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28.18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4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30万元,较上年增加3.62万元,增加135.0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仁县司法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3年与2022年对比无增减变化,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两年均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永仁县司法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6.7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203人次。
减少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仁县司法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80万元,较上年增加3.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上级转移支付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并入预算反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上级转移支付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并入预算反映。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项目
1.项目名称
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
“八五”普法规划
3.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司法局
4.项目基本概况
永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印发永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审议意见的通知,决定人均普法经费为1元。
5.项目实施内容
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增设宪法宣传教育内容。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
6.资金安排情况
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资金来源:县级配套资金。
7.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普法场次大于等于100场次,印制普法宣传册发放10000册及以上。
8.项目实施成效
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二)依法治县工作项目
1.项目名称
依法治县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
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3.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司法局
4.项目基本概况
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促进平台建设、服务、运行、管理规范化和评估考核标准化,持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
5.项目实施内容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和“八五”普法重要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6.资金安排情况
依法治县工作经费资金来源:县级配套资金。
7.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业务不少于2次,全面依法治县覆盖率达到100%。
8.项目实施成效
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促进平台建设、服务、运行、管理规范化和评估考核标准化,持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和“八五”普法重要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三)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名称
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
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纪要
3.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司法局
4.项目基本概况
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5.项目实施内容
建立政府主导,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参与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工作,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解决利益诉求。
6.资金安排情况
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资金来源:县级配套资金。
7.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完成聘用政府法律顾问5人以上,行政复议案件审结率大于90%。
8.项目实施成效
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有效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法治支撑;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全面加强社会治理法治化,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提高行政复议公正性和公信力。2023年全面形成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政府法律顾问体系。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人民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司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49万元,与上年99.64万元对比减少59.15万元,下降59.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制度,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永仁县司法局资产总额408.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9万元,固定资产406.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9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32700131500111
上一条:永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预算公开 |
下一条: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