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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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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乡,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镇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镇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永仁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9)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0)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1)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

12)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3)指导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4)协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15)承办永仁县委、永仁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提高政治能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工作中我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握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主动担当作为,全面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突出工作主线,聚焦主责主业,更好地履职尽责,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理论武装,不断巩固思想基础。围绕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对标《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以中心组、职工会和学习研讨等形式全方位、全领域、全覆盖的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深化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实践要求的认识和把握,自觉用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创新理论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到目前共开展中心组学习10次,选派民族宗教干部及教职人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18人次。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职工学习日、培训班等载体,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向深里走、往实里走,开展相关学习16场次;开展系列活动20场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5场次,制定我局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6件,已办结6件,完成100%,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1场次,落实局党支部双报到、双报告制度12次。

3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力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一强化规划引领。坚持高站位、宽视野、大格局、切实际的要求,高质量编制好《永仁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起草《永仁县全面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本项工作正在推进。二强化宣传教育。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加大对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的学习宣传力度,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在全县46所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月活动,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讲话精神。三深化创建工作。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十进创建工作,推动创建工作实现全覆盖、提质增效。永仁哲林实业有限公司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猛虎乡、宜就镇被命名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四抓好项目实施。认真组织实施好2021年度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作,确保项目资金整合到位,项目实施进度到位、成效到位。及时谋划,主动对接,推动项目、资金更多向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倾斜,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2021年共向上争取民族专项资金870万元。五完善体制机制。建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度任务清单制,进一步做到明责、知责、履责、尽责,把创建工作同实施乡村扳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根据有关规定,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

4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法治化水平。始终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稳妥处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宗教界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人才建设,全县宗教领域保持了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认真开展云南法治宣传周、国家安全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伊斯兰教三化治理的整治巩固提升工作,我局成立了工作机构,多部门形成合力,依法规范有序推进工作,做到了零抵触、零信访、零舆情;三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和五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宗教人士四条标准思想教育,加强教职人员培训。四是认真落实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置工作机制。按照月排查、季研判、年总结的要求。到目前会同各乡镇认真开展了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和热点问题的排查12次,全面压实民族宗教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至今未发生涉民族宗教因素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网络舆情,总体平稳可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内设机构3,分别是财务科、办公科、民族业务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3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59万元,同比下降11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比2020减少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经费,导致我单位收入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万元,占总支出的44%;项目支出187.3万元,占总支出的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比,增加2.65万元,同比增长0.8%。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比2020年增加了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经费,导致我单位支出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94万元,同比下降8.1%。主要原因分析压缩三公经费等基本开支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59万元,增长8.44%。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支出创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专项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永财行〔2020105号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专项资金165万元;

2、永财行〔2020100号民族机动金0.8万元;

3、永财行〔202119号 宗教工作经费5万元;

4、永财农〔2020672020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宜就陀螺项目)1万元;

5、永财行〔2020102号永仁县城区清真寺阿式风格改造补助资金4万元;

6、永财预〔202191号宗教场所教职人员补助资金1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6.87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创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5.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6万元,资本性支出3.26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1.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11.5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0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8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接待费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18万元,下降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1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1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县民族团结及边际协作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万元,下降23.64%,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度由于创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验收工作减少,我单位租车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公务接待费用的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情况:办公费1.1万元,手续费0.07万元,差旅费0.7万元,租赁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委托业务费1.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7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6.62万元,固定资产13.2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0

116.62

13.29

0

0

0

13.29

0

0

0.09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三)部门决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地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支情况。部门决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决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二、支出科目

(一)项目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参公管理)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安排、上级单位直接补助或其他非财政资金形成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700130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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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民宗局)2022102409180664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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