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700432801000
永仁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永仁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仁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和地方性法规。认真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全面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农村能源建设工程;并加强对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同时抓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以及林政资源管理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工作中,以“加快发展”和“盛世兴林”为主线,与时俱进,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林业各项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开展造林绿化工作。实施国家造林补贴项目6.4872万亩;全民义务植树52.9万株,四旁植树96万株。
2、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组织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5800亩,陡坡地生态治理3000亩。
3、公益林建设工作全面加强,聘用专职管护人员452人,将140.55万亩公益林落实到山头地块。
4、全面抓实森林防火工作。实施登干坡至蘑菇山森林防火通道及专业队营房建设,实施护林员定位系统升级,积极谋划申报国有林区防火防盗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增强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的覆盖密度,确保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
5、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加大对268万亩森林资源的保护,全面提升公益林、天然林生态服务价值。二是严格林地用途管制,抓好林地定额管理和林地占用征收审核审批工作。继续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专项行动,加大对非法占用林地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侵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三是强化林业执法。适时组织有针对性的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盗砍滥伐林木、非法毁坏侵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加快推进森林资源信息化建设。以防火指挥中心、林区道路卡口监控为核心,整合视频监控、林区治安等各类监控资源,构建综合性指挥服务体系,加强森林资源信息化管理。
6、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方山总体规划评审,持续抓好永仁金沙江森林公园、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做好珍稀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工作,加强野生动物疫病疫源特别是鸟类迁移的全面监测,防止疫病疫源在我县蔓延。
7、积极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全年监测面积268万亩,全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85%以上,测报准确率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8、继续加大科技培训力度。计划组织全县果树技术人员集中培训12场次,分乡镇举办果树技术培训班60场次,举办各类一般性培训120场次。
9、保障林区社会安全稳定。持续开展涉林矛盾纠纷排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本辖区内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加大力度调处涉林矛盾纠纷,把涉林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争林业生产工作安全无事故。
10、天保工程稳步推进,全面完成全县268.45万亩森林管护任务,开展2017年第二批森林抚育工作。
11、实施太阳能热水器300台、节柴灶500户;生态护林员指标180名。
12、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举全局之力,确保克期实现昔丙村脱贫出列的目标,同时积极做好林业生态扶贫项目的争取及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仁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永仁县林业局。永仁县林业局是主管林业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属正科级单位,县政府组成部门、一级预算单位。局机关内设行政办、资源林政股、计财内审股、组织人事股、防火办、党委办、森防站、林业科技研究所、营林工作站、农村能源站、天保办、退耕办、分类办、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办14个职能股(室)。成立永仁县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下辖永仁县国有林场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仁县林业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林业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6922.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88.51万元,占总收入的80.7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33.80万元,占总收入的19.27%。与上年对比增长1.74%,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返回上缴省厅的森林植被恢复用于林业生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林业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680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9.26万元,占总支出的17.03%;项目支出5647.55万元,占总支出的82.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下降11.21%,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已在实施,但因项目尚未完成未办理结算等因而未报账,造成资金虚结余。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9.26万元。与上年对比征集5.6%,主要原因是因工资调整增资、社保缴费基数变动、人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提高等因素导致基本支出加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47.55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4.02%,主要原是部分项目已在实施,但因项目尚未完成未办理结算等因而未报账,造成资金虚结余。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病虫害防治、植被恢复造林、低效林改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28.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56%。与上年对比下降21.3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已在实施,但因项目尚未完成未办理结算等因而未报账,造成资金虚结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5.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1%。主要用于天保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主要用于部门退休人员的工资发放及医疗补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的医疗补助。
4、节能环保支出963.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9%。主要用于天然林森林资源保护的支出及退耕还林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56.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94%。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兑现奖励资金等支出。
6、农林水支出316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5%。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森防火、森林植被恢复、造林、病虫害防治、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础设施建设、天保管护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37.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的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36.39万元,完成预算的269.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8.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293万元,完成预算的58.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328万元,完成预算的63.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因公出国(境)费永仁县组织油橄榄产业发展洽谈团,由中共永仁县,委副书记晁建伟率团一行6人,于2018年9月9日-16日出访希腊、意大利,执行交流合作及招商引资任务。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6.3921万元比上年增加26.3251万元,增长261.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8.03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6293万元增加0.012万元,增加4.06%;公务接待费支出5.7328万元,比上年减少1.82万元,下降24.0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因公出国(境)费永仁县组织油橄榄产业发展洽谈团,由中共永仁县,委副书记晁建伟率团一行6人,于2018年9月9日-16日出访希腊、意大利,执行交流合作及招商引资任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8.03万元,占77.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293万元,占7.23%;公务接待费支出5.7328万元,占15.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8.03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6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出访希腊、意大利,执行交流合作及招商引资任务期间产生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2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29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开展林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3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3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林业各项工作检查验收和管理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仁县林业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4524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0.47%,主要原因分析是用于开展林业各项工作和发放行政人员交通补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9163万元,水费0.263万元,电费1.277万元,邮电费0.6235万元,差旅费4.5111万元,会议费0.2215万元,公务接待费1.61万元,劳务费15.84万元,交通补贴24.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49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永仁县林业局资产总额4530.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75.82万元,固定资产904.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5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21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8.19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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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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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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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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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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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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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530.02
| 347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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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8.65
| 1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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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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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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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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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0.83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18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9.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4.50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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