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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公安局关于对永仁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9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5-0731005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李睿媛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主城区共享电动车管理的建议》(第0094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接到建议后,永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立即就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及现象进行整改,一是对共享单车企业进行约谈,发放公安提示函,限期整改共享单车头盔佩戴问题、未成年人骑行问题、乱停乱放问题;二是在日常巡逻管控中发现有乱停乱放现象,及时联系共享单车公司,确保不影响交通安全。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随意停放导致无序占用公共空间,虽然有规定的停车区,但在实际使用中存在用户随意乱停乱放。

二是缺乏用户行为监控,影响社会秩序。当前共享电动车的停放位置、使用人群等都有相关规定,但缺乏对用户行为的有效监控,如:共享电动车与机动车争道、占用人行道等现象较为普遍,未成年人骑行形成安全隐患等。

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确实存在以上问题,永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及时整改。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把共享电动车纳入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从政策上完善配套措施,规范共享电动车的准入条件,并加强监管与维护,明确相关监管职责,对用户、运营商、共享电动车使用者进行指导及约束,规范用户行车及停放秩序,同时明确运营商、人、车之间的权利与责任。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目前没有法律支撑,不可以由交警处罚骑行共享单车时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只能通过对企业发放公安提示函、开展教育、约谈等方式,加强企业规范治理共享单车的意识。

二是加强共享电动车的管理。城管部门要提供管理力量,与共享电动车平台共同管理停放在户外的车辆,明确停放区域、行驶规则等,在维护电动车方便、快捷等特点的前提下确保慢行系统各要素运行有章可循,创造更好的运行环境,为市民创造更好的骑车出行环境和社会氛围。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会联合城管执法,让企业对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定期进行清理,进行实地勘察,规范号好停车区域,如有共享单车影响到道路交通,交管大队和城管将会先期进行处置,后续给企业发放公安提示函,以此确保共享单车的规范停放。

三是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当前共享电动车面临的问题,最核心、最棘手的是使用者的守法意识和守法行为。可以通过举办活动、媒体宣传、媒体曝光等方式,加大对共电动车使用规范及交通安全的宣传,特别是需要规范未成年人使用的问题,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县公安局将会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宣传普法,各派出所协同驻村辅警、村委会、综治中心等定期开展面对面普法;在处理交通违法时针对驾驶员开展专项普法,多渠道多方位普法,确保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定期曝光典型案例。

 

永仁县公安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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