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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财政局关于对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3-0314009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李得银代表:

您在永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四美乡村”建设实行奖补资金的建议》(122号)已收悉,县人民政府交由我局牵头办理,经我局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协调对接,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省、州、县党代会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永仁县积极推进“乡村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四美乡村建设。《永仁县“四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一是每年1月20日前,由乡镇将集体讨论确定的“四美”乡村建设行政村名单上报县委农办备案。县财政局根据备案名单,当年对列入建设的每个行政村安排100万元建设启动资金。二是实行奖励扶持措施,即对考核评估结果为一、二、三等奖并通过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行政村示范点一次性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进行奖励扶持。2022年,县财政已安排下达“四美乡村”建设资金1400万元,专项用于14个行政村示范点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财政工作、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建议。

永仁县财政局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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