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正文

永仁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工作评议意见、工作建议等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的 办法(试行)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5-00317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5-09-29 主题词: 文  号:default永人发〔2025〕12号 生效日期:2025-09-29


第一条 为促进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一委两院”) 提高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以下简称“常委会”)审议意见、工作评议意见、工作建议等的质量,增强常委会监督工作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永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永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审议意见、工作评议意见、工作建议等是指人大常委会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计划对“一府一委两院”开展监督,并通过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审议意见、工作评议意见、工作建议等。

第三条  一府一委两院”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应当认真回应审议意见、工作评议意见、工作建议等,真实全面地反映整改落实工作情况。对未能按期落实的,应当如实说明原因,并提出进一步加强工作的具体措施。

第四条 常委会收到“一府一委两院”对审议意见、工作评议意见、工作建议等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专工委室根据整改工作情况,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对有关审议意见、工作评议意见、工作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建议,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进行满意度测评。

第五条 对审议意见、工作评议意见、工作建议等办理情况测评的依据为:

(一)对审议意见、工作评议意见、工作建议等提出的事项是否落实到位;

(二)对未落实事项的原因说明是否有理有据;

(三)对办理工作是否重视,措施是否有力,效果是否明显。

第六条 常委会会议进行满意度测评时,应当先听取“一府一委两院”对有关审议意见、工作评议意见、工作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被测评部门工作整改情况报告,被测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应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提问。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和测评“一府一委两院”有关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 满意度测评采用按电子表决器或者其他无记名的表决方式进行。

表决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在三种意见中选择一种意见,未按电子表决器的或表决票未选择、多选择的,不纳入计票范围。

经表决,满意票数超过出席人数半数的(含半数),为满意等次;满意票数不足出席人数半数时,但满意票数加上基本满意票数超过半数的(含半数),为基本满意等次;满意票数加上基本满意票数不足出席人数半数的,为不满意等次。

测评结果由常委会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满意度测评结果应及时报告县委,并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及有关主管部门通报,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对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满意度测评结果为满意的,报告予以通过。

对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满意度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的,常委会应当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的意见,组织相关工作机构对有关方面工作进行跟踪督促。

对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满意度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报告不予通过,“一府一委两院”应当重新研究处理,并在两个月内向常委会重新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重新整改期间,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专工委室应当继续加强跟踪检查,督促办理落实。

第九条 常委会会议对“一府一委两院”重新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须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仍为不满意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说明,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有关议案或方案,提请常委会按照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启动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或撤职等监督工作程序。

第十条 本办法由常委会主任会议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解读:《永仁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工作评议意见、工作建议等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的办法(试行)》

图解:《永仁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工作评议意见、工作建议等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的办法(试行)》


  


已是首条
下一条: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仁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永仁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工作评议意见、工作建议等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的办法(试行)》.doc
附件【《永仁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工作评议意见、工作建议等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的办法(试行)》.doc
附件【《永仁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工作评议意见、工作建议等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的办法(试行)》.pdf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