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政府
网站首页 >> 动态要闻 >> 通知公告

李国成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5年07月1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兹有李国成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宜就镇宜就委会起差拉组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经查询该宗土地信息:土地使用人李国成,位于永仁县宜就镇宜就委会起差拉组,宗地号03-01-06-1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458.52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李国成

声明人:宜就自然资源所

2025年7月15日

上一条:永仁县永定小学2025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下一条:​永仁兴移农业专业合作社收益分配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