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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关于永仁县500MW2GWh全钒液流储能系统集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5年08月27日   作者:   来源: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报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永仁县500MW/2GWh全钒液流储能系统集成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

云南永仁产业园区工业循环经济片区

三、建设单位

永仁金聚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国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1.建设性质:新建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利用租赁的2座厂房,其中1座厂房建设电堆组装车间及原材料库房,1座厂房建设集成车间,用来生产钒电池储能系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厂房装饰装修工程、购置钒电池电堆生产线、钒电池系统集成线生产及辅助设备,绿化工程等,项目包括钒电池的功率系统(电堆),储能系统包括系统电力电子部件生产,储能系统装配等,主要用于电力储能系统。

六、项目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有:设备安装过程金属碰撞产生的噪声,各种设备的包装垃圾,施工人员洗手废水,设备安装过程中会产生粉尘。

(二)运营期

运营期废气主要是雕铣废气、胶装废气,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及成品装卸过程产生的噪声,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办公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安装过程中产生粉尘,通过自然沉降,有厂房阻挡。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洗手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3.声环境保护措施

设备在已建的厂房内安装,经厂房墙体隔绝噪声。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包装垃圾收集后外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和处置。

(二)运营期保护措施。

1.气污染防治措施

机器自身雕铣环节使用挡板阻隔,加厂房阻隔,生产车间加强通风换气,确保厂区内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厂界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并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定期进行监测。

2.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废水,依托云南菩善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化粪池(15m³)收集后,定期委托专业的化粪池清理公司清运。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采取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项目生产厂房采用具有一定隔声效果的材料进行建设,适当在部分高噪声的机械底座加设防振垫;运输车辆装卸成品时,文明装卸、减轻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并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进行自行监测。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边角料、碎屑、废包装盒纸箱、废包装瓶集中收集暂存于仓库后统一资源化利用,不合格的零部件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在危废暂存间进行收集暂存,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对项目区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应进行防渗处理。

6、环境风险保护措施

加强运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物资及措施日常管护。租用的厂房电堆组装车间内地板上使用水泥硬化+环氧树脂防渗处理,系统集成车间采用水泥硬化,设置“三防”措施;安排专人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废气处置设施正常运行;项目员工应经过专业培训后上岗;设备保养、维修过程中应设置专用收集装置,确保对可能滴漏的润滑油等风险物质进行有效的收集,杜绝其进入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项目实施后修编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响应方案,建立应急反应体系。

联系电话:0878-6712919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永仁县永定镇苴却路70号

传真:0878-6712919 邮编:65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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