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上一条:发生劳动争议,应向哪里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下一条: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能用补休替代加班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