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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从富、金凤玲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日期:2025年10月2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兹有刘从富、金凤玲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永定镇文汇路23号苴却学府小区房屋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经查询,不动产权证号:云(2021)永仁县不动产权第0000390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2.28平方米,建筑面积:137.14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刘从富、金凤玲所持有的该套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从富、金凤玲

公告单位:永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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