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李根荣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永定镇小汉坝天和人家小区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经查询,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云(2017)永仁县不动产权第0001268号,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17.500平方米,建筑面积:93.78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李根荣所持有的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根荣
公告单位:永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0日
下一条:关于永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