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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永仁县乡镇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度(试行)》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4-0529007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4年05月24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24年05月24日

近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仁县乡镇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动态调整制度》),现就《动态调整制度》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权责清单管理,规范清单动态调整程序,推进行政职权公开透明、规范运行,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共性目录清单和可选择目录清单的通知》(楚政办通〔2023〕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由县政务服务局牵头草拟了《永仁县乡镇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度(试行)》。

三、主要内容

《动态调整制度(试行)》共计20条。主要包括5个部分:

(一)动态调整的范围:重点是全州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共性目录清单105项事项和可选择目录清单35项。对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基本目录和指导目录,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另行调整,暂不列入动态调整的范围。

(二)动态调整应遵循的原则: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权责一致、透明规范。

(三)各相关部门主要职责:进一步明确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实施动态调整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四)动态调整的方式和程序:动态管理的方式有:增加、取消、冻结、变更行政职权事项要素等。动态调整的主要程序:一是广泛征求意见;二是全面梳理汇总;三是深入分析研判;四是联席会议审定;五是按程序报请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对外公布实施。

(五)其他规定:制度明确了增加、减少、冻结、变更等需要调整的情形;明确赋权事项移交后的半年为试运行期,试运行期结束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局组织对乡镇权责事项运行情况开展1次分析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需要调整行政权责事项的,进行动态调整;试运行期结束后,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分析评估,对乡镇确实“接不住、管不好”的赋权事项,按照本制度规定程序每年开展一次动态调整。

三、广泛征求意见

由县委编办、县政务服务局组成调研组,深入各乡镇、县级赋权部门进行广泛调研,形成初稿后,先后3次征求涉及改革的15家县级部门、7个乡镇、州审改办的意见,形成了《永仁县乡镇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度(试行)》,并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原文件: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乡镇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度(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