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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第四批)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3-1127017 公文目录: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10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中和镇、永兴乡、维的乡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第四批)的通知》(楚财农〔2023〕152号),现将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第四批)1410000元下达给你们。列入2023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资金分配及预算科目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管理

此次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管理的通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确保项目于2024年2月底前完成考核验收。

二、加强资金管理

按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早发挥资金效益,切实用好财政资金,确保项目如期顺利推进。

三、强化绩效管理

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执行跟踪,年终进行绩效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上报州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第四批)分配及项目计划表

2.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第四批)区域绩效目标表

永仁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9日



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第四批)分配表(1).xlsx  31K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