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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3-1117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3年11月08日 主题词: 文  号:永政办通〔2023〕51号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08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永仁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仁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永仁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21—2030年)》(永委〔2022〕6号)精神,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建立健全永仁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结合我县社会工作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党委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以健全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全面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新永仁提供社会工作人才支撑。

二、发展目标

围绕新时期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通过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使用、激励等各项机制,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的积极性,力争2025年全县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100人、2030年达250人以上,实现基层服务机构有一定比例的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城市社区不低于2名、村委会不低于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目标,形成职业评价体系逐步健全,岗位开发和人才配置更加合理,社会工作人才职业归属感、认同感不断增强,支持参与社会工作氛围更加浓厚的工作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

1.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规模。积极动员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等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逐年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提升专业素质水平。(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2.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力度。将社会工作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方法技能等方面的内容纳入党员教育培训、干部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培训课程,提高干部职工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年举办1—2期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班,培训社会工作人员100人以上。(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3.实施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计划。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人员开展继续教育,采取集中培训、基地实训、赴外培训等方式,重点对机关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进行系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不断充实和更新社会工作知识,切实提高其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

4.加大社会工作人才招录。根据工作需要,每年设置一定数量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会工作专业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人事考试招录和人员调动,公开招聘或优先选聘取得社会工作资格的高校毕业生。(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5.科学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取得社会工作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指导做好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聘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薪酬待遇落实和激励保障工作。(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6.加大社会工作人才使用。乡镇人民政府在选聘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特别是选聘使用乡镇社会救助经办员、儿童督导员,村(居)社会救助协理员、儿童主任时,要优先选聘使用取得社会工作资格的人员。(牵头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责任部门:县民政局)

(三)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7.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本县辖区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等级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区5类人员除外),报经县民政部门审核后,按助理社会工作师2000元、社会工作师3000元、高级社会工作师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所需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牵头部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责任部门: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8.给予差旅费补助。对报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公务出差标准给予报销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牵头部门:县财政局;责任部门: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9.给予岗位等级补贴。严格执行《中共永仁县委办公室 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永仁县提高社区干部岗位补贴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永办发〔2021〕14号)文件,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的社区干部(仅限文件规定的5类人员)给予岗位等级补贴。(牵头部门:县财政局;责任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地位

10.注重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党员队伍,列入专家人才库,积极纳入具有社会工作相关职能职责部门的后备领导干部人才培养。积极推荐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人选。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选举进入村(社区)党组织、自治组织。(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积极鼓励民间社会工作组织发展壮大

11.通过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手续、提供公共服务场所等措施,积极培育一批具有一定专业服务和管理水平的民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鼓励并扶持已取得社会工作师的人员带头创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鼓励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吸纳社会工作人才。建立健全专业评估机制,指导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健康发展。(牵头部门:县民政局;责任部门: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建立健全表扬激励机制

12.积极组织我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加省、州人才专项评选活动。对政治坚定、业绩突出、能力卓著、群众认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给予表扬。激励鼓舞广大社会工作者在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更好发挥作用。(牵头部门:县民政局;责任部门: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建立由组织部门统筹,民政部门具体实施,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信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县委组织部负责做好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县民政局负责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岗位设置、薪酬待遇、职称评聘等政策落实;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能职责积极协调配合,确保将社会工作人才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负责抓好本系统、本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和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政务信息等渠道,普及社会工作知识,宣传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社会工作示范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让社会各界更多的认识、支持和参与社会工作,为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建立联合督查组,强化督查督办。在组织部门的统筹指导下,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政策解读:解读《永仁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图解:图解《永仁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