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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永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3-0919020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3年09月15日 主题词: 文  号:永政办通〔2023〕41号 成文日期:2023年09月1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楚雄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3〕30号)文件要求,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县审改办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修订形成《永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县教育体育局主管,县教育体育局实施;将县教育体育局主管,县行政审批局实施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情况,新增“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县应急管理局主管,县应急管理局实施。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结合行政审批制

度改革工作实际,将“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的受理权限收回。

三、根据机构职能职责调整情况,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的主管部门调整为县发展改革局(人防办)。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设定和实施依据,对“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机动车登记”“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校车驾驶资格许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公路超限运输许可”“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食品经营许可”“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企业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作出调整。

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发展改革、司法、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清单主管部门要根据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同步调整“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等各类清单。

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主动对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请示报告,按要求准确、全面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要积极探索创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应用场景,最大限度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依法依规推进行政许可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持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县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等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实施行政许可、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等行为。

原我县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附件:永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9月15日



永仁县2023年行政许可清单通知2023.10.24(公布后根据省州调整减少一项,10.29).docx  102K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