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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第四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1-1215002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1年12月13日 主题词: 文  号:永政办通〔2021〕41号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0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永仁县第四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9日

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主动公开)

永仁县第四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幼有所育”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目标要求,持续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构建城乡协调、公民办互补、数量和质量并重的学前教育体系,根据《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楚雄州第四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楚教通〔2021〕45号)精神,结合永仁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基本情况

“十二五”以来,永仁县通过制定实施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发展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教育投入,强化政策引导,规范保教管理,全县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扩大,基本建立了满足城乡适龄儿童入园需求的办园体系。到2021年秋季学期,全县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87.2%,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41.53%,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86.7%,与全州总指标相比,各项指标均偏低。

学前教育仍是永仁县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主要存在基础薄弱、投入不足和人口分散等问题,体现在:一是投入不足,普惠性资源短缺。财政投入不足,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数量严重不足,永定镇、宜就镇、猛虎乡还没有实现“一乡一公办”,全县60个行政村,只有24个行政村实施“一村一幼”建设项目,且乡村幼儿园办园条件不完善。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二孩”“三孩”增加,县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日趋凸显。二是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公办幼儿园保育员和村小学附属幼儿园教师主要采取临聘人员和小学转岗方式解决,教职工数量和专业能力难以满足学前教育发展需求。三是全县幼儿园保教质量普遍不高。由于教师数量不足,专业化程度偏低,管理水平不高,基础设施薄弱,保教管理过程中“小学化”倾向突出,科学保教水平和质量亟待提高。

二、发展目标

坚持和完善“政府主导、多元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重点扩大边远山区和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保障,有计划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健全完善在职教师继续教育机制。继续加强和规范学前教育管理,提升保教质量。到2023年,全县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达到93%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5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85%以上,力争增加1所一级一等幼儿园、1所一级二等幼儿园、1所一级三等幼儿园,努力建立普及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一是在县人民政府统筹下,县教育体育局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结合城镇发展、人口增长和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编制县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设施指标应当满足相关技术要求。二是在永定镇新建1所180人标准规模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同时将“公建民营”乡镇中心幼儿园转为“公建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实现每个乡镇都举办1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目标。三是实施村级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提升工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补齐村级幼儿园条件“短板”,实现村级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达标。四是在实现“一乡一公办、一村一幼”的基础上,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县城新建1所360人标准规模的公办幼儿园,不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五是根据《云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云教规〔2019〕7号)及楚雄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若干意见,建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鼓励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一是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教发〔2020〕56号),落实省州奖补政策,结合实际健全完善本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扶持办法。二是健全完善一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乡村薄弱幼儿园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乡村幼儿园管理水平和办园质量。三是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给予社保补助制度。四是严格民办幼儿园年检和公示制度,坚决取缔“无证园”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民办幼儿园。(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全面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一是根据国家、省和州有关政策,制定永仁县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和招聘指导意见,按照“事业编制调节一批、县统一招聘公益性岗位解决一批、幼儿园临聘一批”的方式,解决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数量不足、专业素质不高、队伍老化等问题。到2023年,努力实现乡村幼儿园每个教学班“一教一保”,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配备比例。二是通过财政拨款、专项补贴等方式,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工作待遇偏低问题。三是严格落实学前教育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标准。落实教师和保育员持证上岗要求。四是建立含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在内的在职教职工国家、省、州、县、园五级培训机制,落实每学年72学时的继续教育制度。(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建立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一是认真落实《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楚财教〔2018〕82号),按照“谁举办、谁投入”的原则,县财政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不低于600元/生.年的标准核拨到每一所公办幼儿园。二是加强和规范幼儿园保教费管理。从2022年起,严禁县财政统筹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确保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全部返还幼儿园用于园舍维修、环境优化、玩教具添置、教师培训和保教服务等。(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理顺幼儿园管理体制。认真落实县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乡镇、村委会支持办好区域内各类幼儿园的积极性。农村学前教育纳入乡镇中心小学管理范围,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园长由乡镇中心小学校长担任,执行园长由乡镇中心小学任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要对辖区内幼儿园的资源配置、保教管理、业务要求、考核评价进行统一管理,深化课程游戏化改革,坚决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体育局)

(六)积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探索实施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支持和鼓励一级公办示范幼儿园打破区域和办园性质界限,采取举办分园、民建公办、领办民办幼儿园等办园模式,扩大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七)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认真落实国家《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管理规定、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导方案等规范文件,持续推进课程游戏化改革、省级示范幼儿园创建、城乡幼儿园对口帮扶制度、民办幼儿园年检、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导等六项制度,规范幼儿园科学保教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2023年,全县一级幼儿园达到3所,一级一等幼儿园1所。(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部门责任。学前教育是奠基教育,对孩子未来成长影响巨大。同时,学前教育是永仁县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是“十四五”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全县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落实“以县为主、县乡村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责任,注重机制创新,整合项目资金和人力资源,集中力量克难攻坚,全面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二)加强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教育、发改、财政、人社、编制、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以及乡镇主要领导参与的,灵活机动的议事机制,重点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建设用地、资金投入、人员编制配备、民办幼儿园监管、质量提升和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等突出问题,扫清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障碍。

(三)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县教育体育局要协同有关部门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幼儿园,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健全民办幼儿园准入、管理、监管工作机制,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机制,完善教职工培训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县教育体育局制定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探索给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社保补助,建立县管校聘管理机制;县财政局要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财政核拨标准、农村经济困难家庭子女营养改善计划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标准,严禁县财政局截留挪用保教费,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发展改革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州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和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县委编办要根据学前教育发展需求做好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保障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要做好幼儿园新建、扩建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工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按要求履行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监管工作,并按程序移交县教育体育局管理使用;卫健、市场监管、民政、公安、交通运输、文旅、工商、新闻出版广电、妇联、残联、共青团等部门和组织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发展学前教育的有关工作。

(四)加大投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县财政局要将学前教育所需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学前教育经费重点用于投资建设公办幼儿园、新创建省一级示范幼儿园奖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奖补。根据省、州要求,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建设县级配套资金和建立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补充机制、落实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以及农村经济困难家庭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标准等核心问题,将所需经费列入年初预算,确保学前教育项目能实施、运转有保障、教职工有着落、儿童有园上。

(五)压实责任,建立学前教育督查考核机制。围绕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相关核心指标,建立学前教育定期督查通报制度,重点对项目建设进度、师资配备、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幼儿园等级申报创建进行定期督查通报,同时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纳入对乡镇、中心小学年度教育目标管理和政府绩效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分年度建立学前教育发展目标责任制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将任务和责任横向落实到部门、纵向落实到乡镇、村委会,确保责任层层落实。

附件:永仁县第四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任务清单

永仁县第四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

备注

1

完成宜就幼儿园和猛虎幼儿园由公建民营园转为乡镇中心幼儿园。

20227

县教育体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2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提升现有村级幼儿园办园条件,实现村级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达标。

2022年底前完成3所;剩余32023年底前完成。

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

万马、灰坝和勐连小学附属幼儿园2022年底前完成;直苴、支那和太平地小学附属幼儿园2023年底前完成。

3

县城区新建1360人标准规模的公办幼儿园。

2021年开工建设,2023年前竣工投入使用。

县教育体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项目规划在原小汉坝小学原址。

4

在永定镇新建1所中心幼儿园。

2023

永定镇人民政府、县教育体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项目规划在永定河西路。

5

编制县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确定布点位置、用地规模、建设标准。城镇居住小区开发项目按规定配套幼儿园。

2021

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履行工作职责。

6

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奖补机制。

2021

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

按照云教发202056号要求,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机制。

7

建立对口帮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工作机制。

2021

县教育体育局

重点帮扶乡村幼儿园。

8

结合本县实际,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职工,给予一定比例的社保补助。

2022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体育局

重点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9

 

根据州定标准,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2021

县发改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

与州属幼儿园同步实施。

10

建立完善民办幼儿园收费监管机制。

2021

县发改、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

严格执行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制度和公示制度。

11

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满足需求,乡村幼儿园每个教学班实现一教一保目标。

2023

县委编办、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12

建立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2022

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局

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规范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管理,按相关要求全额返还幼儿园使用;将临聘人员报酬纳入财政预算。

13

理顺幼儿园管理体制。

2021

县教育体育局

乡镇中心幼儿园统筹管理辖区内学前教育机构。

14

认真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园长、教师和保育员持证上岗制度。

2023

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局

 

解读:永仁县第四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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