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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永仁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1-1122001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1年11月18日 主题词: 文  号:永政办通〔2021〕30号 成文日期:2021年11月15日

2021年10月28日,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仁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永政办通〔2021〕30号),以下简称为《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起草的背景

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了《关于提升永仁县养老服务质量的议案》(第8号),为了办理好该议案,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议案反映诉求深入开展调研,草拟了议案办理工作方案(草案),向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后形成了《永仁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讨论稿)》,于2021年10月8日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议案办理需要,《方案》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根据议案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县养老服务实际,《方案》提出五项具体工作任务:

1.加大宣传力度,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增强敬老、爱老意识,引导老年人转变观念,鼓励老年人树立健康的养老观,倡导更多的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

2.完善养老机构基础设施。2021年底前,完成永定镇等全县7个乡镇公办养老机构厨房明厨亮灶和室外公厕提升改造工程。10月30日前,完成莲池、宜就、猛虎、维的、中和、永兴6个乡镇敬老院护理型床位配备,配备率达30%,提升敬老院星级评定等级。12月30日前,完成永仁县社会福利院电梯安装、卫生室设立工作,将永仁县社会福利院建成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机构。把老旧小区逐步纳入适老化改造,新建小区要配备必要的老年设施设备,完善老年活动服务功能,12月30日前,完成15户居家适老化试点改造工作。

3.全力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拓展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育培训。

4.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探索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模式,实行社会化运营。转变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模式,以永定镇敬老院为试点,托管给第三方经营管理。降低养老服务准入门槛,鼓励社会主体投资兴办养老机构。

5.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监管、资金保障运行机制。

三、保障要求

《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加强对议案的研究,把好政策关、内容关、质量关、程序关、答复关,认真落实好具体工作任务,高质量办理好议案,提升我县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方案》提出,要于2021年11月底前将议案办理工作落实情况报议案主办单位,县人民政府将于2021年12月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

原文件: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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