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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1-1115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1年11月15日 主题词: 文  号:永政办通〔2021〕30号 成文日期:2021年11月14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永仁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0月18日

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主动公开)

永仁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号议案

办理工作方案

永仁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提升永仁县养老服务质量的议案》(第8号)已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现就办理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健全组织机构

根据议案办理工作需要及部门工作职责,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莫丽琴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和7个乡镇分管副乡镇长任成员的永仁县养老服务质量的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议案办理工作。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牵头负责议案办理具体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为办理好议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协调联动、强化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把握好政策关、内容关、质量关、程序关、答复关,积极与代表沟通联系,通过走访和邀请参加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认真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县民政局要履行行业主责,牵头办理好议案,提出议案办理的意见和措施,负责组织实施方案提出的具体任务,指导各乡镇抓好养老服务提升工作;县发展改革局要负责统筹安排养老服务基本建设项目和资金计划等;县财政局要负责安排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有关资金管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县医保局要负责做好老年人的医疗保险和救助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立的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医养融合发展,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相融合,为养老机构收住的老年人和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立的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县自然资源局要负责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加强老年宜居环境的建设,在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中改造建设无障碍通道;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配合县级行业部门抓好各本乡镇的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具体工作。

三、工作任务

根据代表提出的建议,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的意见》《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养老服务条例》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养老服务现状,提出以下具体工作任务:

(一)加大宣传,营造良好养老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力度,为老年人养老提供政策保障,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引导老年人转变“居家养老”“养儿防老”“养老机构就是孤寡老人养老的地方”等传统观念,鼓励老年人树立健康的养老观,倡导更多的老年人选择社会服务机构养老。各成员单位加大对养老机构概况、内部设施、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等宣传力度,增强尊老、养老、爱老意识,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

养老机构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载体,要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硬件建设,为养老服务提供坚强保障。具体工作任务是:2021年底前完成永定镇等全县7个乡镇公办养老机构明厨亮灶和室外公厕提升改造工程,提升乡镇敬老院环境,做到绿化亮化美化,切实提升宜居宜养生活环境。不断完善乡镇敬老院室内设施配备,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莲池、宜就、猛虎、维的、中和、永兴6个乡镇敬老院护理型床位配备,提升敬老院星级评定等级。12月30日前,完成永仁县社会福利院电梯安装、卫生室设立工作,配备护理型床位60张,将永仁县社会福利院建成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机构。民政、发改、住建等部门协调配合,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逐步将老旧小区适老化建设纳入改造计划。加大对新建小区的居家养老设施建设指导力度,按现行标准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完善社区老年活动服务功能。

(三)多措并举,全力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1.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一是建立健全村干部、村级民政经办员定期巡访农村留守老人制度,发挥村民自治互助作用,采取“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模式,将家庭赡养责任列入村规民约。二是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公办养老机构在满足兜底保障供养需求前提下,利用乡镇养老机构剩余床位、护理人员、生活照料方便等优势,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剩余床位面向社会有偿提供社会老年人入住,拓展长期短期托养服务、住院出院后康复治疗等业务。三是逐年提升老年保障水平。持续推进贫困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低保、临时救助、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高龄补助,推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四是健全完善考核管理制度。选优配强养老机构负责人,完善财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老人护理、院民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工作,严格内部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2.全面提升医养结合质量。持续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在条件允许的养老机构设立卫生室,优化老年人健康服务质量。2021年12月30日前投资25万元完成永仁县社会福利院改造,增设一间卫生室,配备专业人员,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

3.加强人才培育培训力度。在人社部门的指导下,2021年10月30日前,组织敬老院负责人、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及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进行培训,完成培训人数31人。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引导养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坚持持证上岗,绩效与执业资质和业绩挂钩。

(四)继续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1.转变养老机构运营观念,探索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模式,实行社会化运营,依托引进的四川寿乐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对永定中心敬老院进行投资运营,有效解决全县养老服务项目营运和后期投入不足的难题,增加养老服务供给。

2.转变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模式,2021年12月30日以永定镇敬老院为试点,其他乡镇敬老院逐步托管给第三方经营管理。三是依据省、州政府文件精神,降低养老服务准入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对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等政策扶持。

(五)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制

1.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牵头定期召集联席会议,听取成员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时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充分调动成员单位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主抓、社会参与、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局面。

2.建立综合协调监管机制。县民政局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公安、市场监管、残联等部门结合单位职责,对本领域内涉及老年群体的事项进行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格局。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抵御欺诈销售的意识和能力。相关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工作,严禁在养老机构内进行保健品推销,切实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

3.建立资金保障长期投入机制。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0〕40号)要求,县财政要加大养老服务资金的投入力度,要建立县级财政投入机制,将养老机构人员培训、设施维修、机构运转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继续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不断完善养老机构软硬件设施,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四、相关要求

(一)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提升办理实效。针对议案所反映的情况,紧紧围绕提升我县养老服务质量目标,加强与代表、各乡镇人民政府沟通联系,通过上门走访、邀请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认真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推进提升我县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突出办理质量,形成工作合力。要紧紧围绕高质量办理这一关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加强对议案的研究,严格把好政策关、内容关、质量关、程序关、答复关。各成员单位要通力配合,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勇于担当,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加强对议案的研究,认真落实好方案确定的工作事项,高质量办理好议案。

(三)明确办理时限,有序推进办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办理时限,各成员单位于2021年9月10日前向议案办理主办单位提出议案办理意见建设,2021年10月底前将议案办理工作落实情况报议案主办单位梳理汇总,由主办单位综合起草议案办理报告送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将办理情况及时答复提出议案的人大代表,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11月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

解读:关于《永仁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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