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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意见》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1-1119001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1年11月16日 主题词: 文  号:永政办通〔2021〕34号 成文日期:2021年11月13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1〕14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文件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31号)要求,全面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各项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落实责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局、县司法局牵头负责具体协调具体协调,做好推进改革的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工作。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的县级部门要主动对标对表,围绕《永仁县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县版)》(附件1)、永仁县承接云南省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附件2),主动认领改革任务,逐项细化改革举措和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并及时调整业务规则、完善办事指南、落实监管责任等。

二、工作目标是: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我县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12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我县承接省级设定的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取消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附件1);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将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附件1);三是在全县范围内对1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四是在全县范围内对9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含我县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事项89项、我县承接省级设定事项2项)采取切实措施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

三、主要任务是:“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涉及的县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同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对照两个清单,出台部门涉及改革事项方案文件、改革任务清单,细化改革措施和工作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和协调会,部署改革任务。及时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制定出台准确完备、简明易懂的办事指南、告知承诺范本、备案表等改革配套资料,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加大改革力度,营造改革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各部门要结合改革事项和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常态推进机制、改革评估机制等有助于工作推进常态化和长效性机制,形成工作推进、评价、反馈、整改、监督的闭环管理,切实做到用改革的方法破解市场机制运行中的“堵点”、“痛点”。同时,要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把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杜绝“不批不管”、“以批代管”现象 。

原文件: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