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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永仁县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1-0608001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1年05月27日 主题词: 文  号:永政办通〔2021〕22号 成文日期:2021年05月26日

2021年5月26日,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通〔2021〕22号),以下简称为《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发布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5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21〕18号)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我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主要有三方面内容: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管控、激励引导,分类施策、稳妥处置,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把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永仁贡献。

(二)重点工作: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保障全县粮食安全,《方案》提出十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耕地保护。加强国土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种植粮食耕地;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二是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及其他种粮耕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加强提质改造,提高耕地质量。认真落实《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通过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等轻简、高效、操作性强的技术措施,提高土壤肥力,实现用地和养地相结合。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十四五”末,全县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划,确保数量划足、质量划优、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不少于10万亩。根据国家和省上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划。

四是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全县稻谷、麦类、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要达到14万亩左右。有计划地指导生产者逐步调减非优势产区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五是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的处罚措施。

六是强化工商资本租赁耕地监管。要严防工商资本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进入农村无序发展“非粮化”生产,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七是强化科技增粮措施。要加强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生产技术推广,提高主要粮食作物产量。每年全县实施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创建1.8万亩以上。加强粮食加工、储藏技术创新,提高粮食初加工和精深加工能力,改善粮食仓储物流设施水平。

八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优化考核指标,将防止耕地“非粮化”作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提高粮食种植面积、产量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考核指标权重。

九是稳定和完善种粮补贴政策。重点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粮食生产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开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着力解决水稻机插、玉米籽粒机收等瓶颈问题,加快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

十是加强耕地种粮情况监管。要对本区域耕地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及时更新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精细化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坚决扛起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主体责任。各乡镇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措施,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稳妥有序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要层层压实责任,各乡镇政府对防止耕地“非粮化”负总责,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负监管责任,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抓好落实,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严格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对落实不力的乡镇进行通报约谈,并与有关支持政策和资金相衔接

三是全面摸底排查。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组织对辖区内耕地“非粮化”和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将排查工作落实到村组到田块,不留空隙、不留死角。对排查情况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目标,分类施策,有序化解存量、坚决防止增量。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要切实做好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宣传,进一步营造保护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加强典型宣传推介,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引导种粮主体和农户积极发展粮食生产。

原文件:《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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