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地保护未成年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永仁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
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协调和指导各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长:莫丽琴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鲁春梅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强 县民政局局长
袁绍飞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杨洪福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正梅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和祥 县委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魏林华 县人大社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
李宛融 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刀云东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罗德志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副局长
刘修苑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文 杉 县司法局副局长
山李祥 县财政局副局长
曹李萍 县民政局副局长
许明翠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俊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 欣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永良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晓花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吴志琼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起志剑 县应急局副局长
山云富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罗应美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李文华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吴永梅 县医保局副局长
杨世艳 县妇联副主席
封颖洁 县法院副院长
山宗顺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
高爱学 县工商联副主席
闻国会 县总工会副主席
王新莹 团县委副书记
胡羊萍 县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强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曹李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正梅、刘修苑、吴志琼、封颖洁、山宗顺兼任。领导小组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三、有关事项
(一)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组长或委托的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会议召开之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会议议题和需提交会议议定的事项。领导小组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批。
(二)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主动研究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互通信息,密切协同,合力做好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进展情况。
(三)永仁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自行撤销,有关职责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便签〔2020〕190号)同时废止。
永仁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上一条: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基层中彝医药三年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
下一条: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文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