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永仁县委永干字〔2021〕44号文件,经2021年6月24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文华 任永仁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永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向文海 任永仁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永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严朝光 任永仁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永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徐思迪 任永仁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免去永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挂职)职务;
2021年6月25日
上一条: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永仁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下一条: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春俊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