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常住户口登记……………………………………………………6
一、出生登记(新生儿落户) ………………………… 6
二、出生登记(新生儿落户)特殊规定…………………… 6
三、收养登记 (收养落户)……………………………………7
四、华侨回国户口登记 (华侨落户) ………………………10
五、港澳台居民获准入境定居登记户口 …………………11
六、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 (恢复)中国国籍获准后登记户口 …………………………………12
常住户口注销 ………………………………………13
七、死亡注销登记 (死亡销户) ……………………………13
八、参军服现役注销户口登记 (入伍销户) ……………13
九、出国 (境)注销户口登记(出国、出境销户) ………14
常住户口恢复登记 ……………………………………15
十、部队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新兵恢复户口登记 ……15
十一、士兵退出现役恢复户口登记 (退役落户) …………15
十二、军队干部复员恢复户口登记 (干部复员落户) ……17
十三、军队转业干部计划分配安置恢复户口登记 (军转干部计划分配落户) ………………………………17
十四、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安置恢复户口登记 (军转干部自主择业落户) ……………………………18
十五、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恢复户口登记 (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落户) …………………………………20
常住户口迁移 …………………………………………22
十六、人才落户 …………………………………………22
十七、购房落户 …………………………………………22
十八、租房落户 (征得房主同意) ……………………… 24
十九、租房落户 (未征得房主同意) ……………………26
二十、直管公房落户 ………………………………………27
二十一、合法稳定就业落户 ………………………………28
二十二、工作招聘、录用、调动落户 ……………………29
二十三、大中专院校招生 (转学)落户 ……………………31二十四、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 (肄业、结业)落户 ……31
二十五、现役军人家属户口迁移登记 …………………33
二十六、返乡村原籍户口迁移登记 ………………………35
二十七、乡村地区户口迁移登记 …………………………35
二十八、乡村地区分户 …………………………………36
常住户口登记项目登记及变更、更正 …………………38
二十九、公民姓名登记 …………………………………38
三十、公民姓名变更 ……………………………………38
三十一、公民性别登记 …………………………………39
三十二、公民性别变更 …………………………………40
三十三、公民民族成分登记 ……………………………40
三十四、公民民族成分变更 ……………………………40
三十五、公民出生日期登记 ……………………………42
三十六、公民更正出生日期 ……………………………42
三十七、公民籍贯登记 …………………………………43
三十八、公民出生地登记 ………………………………43
三十九、户口登记项目更正 ……………………………43
四十、其他户口登记事项登记、变更 ………………44
居民身份证申领 ………………………………………45
四十一、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换领、补领和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 ………………………………………45
四十二、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 …………46
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 ……………………47
四十三、流动人口暂住登记 ……………………………47
四十四、居住证办理 ……………………………………47
四十五、居住证签注 ……………………………………48
公安户政窗出具证明文件 ……………………………50
四十六、公安户政窗口不再出具的证明 ……………50
四十七、公安户政窗口可以出具的证明 ………………51
四十八、居民户口簿补发、换发 ………………………52
相关说明 ……………………………………………53
四十九、相关说明 ………………………………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