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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企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24年03月29日   作者:   来源: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点击:[]

《永仁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二十七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督察报告指出:楚雄州部分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仍有差距,重问题整改,轻日常监管。2020年以来,楚雄州查处各类生态环境案件339件,罚款金额4911.69万元,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强,但一些地区和部门仍存在重问题整改,轻制度落实,日常监管还不到位。少数企业环保意识淡薄,落实环境管理要求不力,环境问题“屡查屡犯”。2023年,省联合交叉执法检查158家持有排污许可证对象,发现问题298个, 158家都存在问题;对2021年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抽查142家企业,发现环境问题220个。

二、责任单位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永仁县工信商务科技局

三、验收单位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永仁县工信商务科技局

四、整改目标

按照最高标准、最严制度、最硬执法、最实举措、最佳环境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污染防治“组合拳”、产业转型“组合拳”、环境监管执法“组合拳”,坚决啃掉一批“老大难”环境问题。

五、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1.按照“三管三必管”要求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事前宣传教育、事中帮扶指导、事后严格执法,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2.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管,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3.强化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围绕加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管每年组织开展1次联合执法活动,提升执法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专项执法监管与“双随机检查”相结合,加强企业事前宣传教育、事中帮扶指导、事后严格执法,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二是优化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提前介入,严把项目准入关。对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从选址布局、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对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指导建设单位开展环评工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提前告知建设单位和责任单位,避免企业盲目投资遭受损失。提高审批效能。对属于本级分局审批权限内的建设项目,按照“快、简”的原则办理,“快”即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简”即尽量简化审批手续。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对属于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积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为重点项目手续办理以最短时间、最快效率审批奠定基础。2023年我局共审批9个建设项目,指导督促6个建设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指导29个项目完成网上登记备案。2023年列入楚雄州重点建设项目涉及永仁22个项目,环评已审批13个,已登记备案6个,不纳入环评管理的1个,其他2个项目需要编制环评报告书(表)的项目已提前介入、发出提醒函告知建设单位适时开展环评编制及报批工作。三是创新监管方式,规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高营商环境质量。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过程中,坚决把服务企业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当好“服务员”和“环保管家”为企业绿色发展和高质量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为基本要务,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云环通〔2022〕158号),坚持标准化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将柔性执法贯穿行政执法活动全程,防止“一刀切”执法,统筹管理与服务,防止严格管理而忽视柔性执法、柔性执法而疏于监管等问题发生。2023年开展企业双随机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75人次,检查企业94家次,积极督促企业知法守法不违法。四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企业守法意识。2023年共组织4次生态环境守法培训会,并针对永仁县持排污许可证企业及重点监管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及业务指导,发放工作提醒函58份、征求意见表38份,联合县工信局到企业走访1次,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督促指导。借助县农业农村局举办的“永仁县2023年畜禽规模养殖监管暨养殖污染防治及安全生产培训班”,对全县畜禽养殖场开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宣传、粪污资源化利用宣传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环评、排污许可手续办理帮扶指导,发放宣传材料61份;联合县发改局,对全县光伏、输变电、天然气等能源类项目的建设单位执行建设项目环评、环保“三同时”及竣工环保验收相关工作召开提醒会议。五是强化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围绕加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管每年组织开展1次联合执法活动,提升执法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2023年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件。该问题已经完成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2日)向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反映。

监督电话:0878-6712919

电子邮箱:yrxhjbhj@163.com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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