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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运行维护问题较为突出,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系统”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24年03月29日   作者:   来源: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点击:[]

《永仁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二十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督察报告指出:楚雄州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运行维护问题较为突出,220家应当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的排污单位还有74家没有和省级监控平台联网,171家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还有152家没有和国家监控平台联网。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双柏大地商贸有限公司排气口上报直径0.9米,并以此申请暂缓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实际核查结果显示直径为2米,申请暂缓安装理由与实际不符。双柏县妥甸镇丰胜页岩砖厂排污许可证上烟囱直径和高度与实际不符,证上记载直径0.8米,高15米,实际直径3.3米,高20多米。企业因排污许可证上烟囱直径不足1米,自行监测方式为手工监测,至今未安装在线监控系统。楚雄市苍岭镇腰站页岩砖厂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未安装在线监控系统。企业主称砖厂计划2023年年底关停,因此不再安装在线监控系统。该厂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二、责任单位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永仁县工信商务科技局

三、验收单位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永仁县工信商务科技局

四、整改目标

强化自动监控建设安装、联网备案、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和违法查处全过程监管,对符合安装使用在线监控设备的全县11家重点管理排污单位做到“应装尽装、应联尽联”,推进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

五、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1.对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楚雄州2023年自动监控设备应装未装企业名单》开展全面核查,督促全县所有排污许可重点单位按规定做到应安尽按,应联网尽联。

2.督促排污企业和运行维护单位对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核查自动监控设施安装位置的规范性、采样系统设置的规范性;是否按相关规定,定期对自动监控设施进行维护和开展比对监测并规范记录。

3.加强宣传培训。主动服务企业,对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环境管理人员以及一线运维服务人员组织开展在线监测系统运行规范、运行技术要求及验收、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切实帮助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更好的学习掌握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相关知识,落实主体责任,对自动监控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规范运维单位服务行为,持续推进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和科学化管理。

4.加强执法监管。将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运行维护工作纳入日常执法监管工作,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七、整改完成情况

对州局下达的全县11家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安装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定印发《督促全县重点单位安装自动监控联网传输工作方案》,加强监管执法检查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应安未安、应联未联或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行为。到2023年11月永仁县辖区内的11家重点排污单位,现已经安装8家,长期停产1家(永仁县宏达页岩砖厂),不具备安装条件不需安装3家(云南泓瑞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永仁县赛丽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永仁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2日)向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反映。

监督电话:0878-6712919

电子邮箱:yrxhjbhj@163.com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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