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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2021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就业帮扶政策汇编(一)

日期:2021年07月0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精准实施技能提升。实施欠发达地区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加大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在培训期间,可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和交通费补贴,所需资金可从技能提升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支持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一批培训基地和技工院校。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扩大技工院校招生和职业培训规模,支持脱贫户、农村低收入人口所在家庭“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按现行政策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政策来源依据为2021年7月5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政策执行期限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稳定外出务工规模扶持政策。继续强化劳务输出,对组织当地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凭其提供的有组织劳务输出人员名单和外出务工收入证明材料,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按照跨省务工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每年享受1次),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资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具体工作由当地乡村振兴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所需资金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我省已制定出台的一次性外出务工奖补政策执行时间至2021年底。2021年符合条件人员不能同时享受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和一次性外出务工奖补。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就业帮扶基地,给予一次性奖补,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安排。政策来源依据为2021年7月5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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