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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永仁县年产1000吨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日期:2022年03月28日   作者:   来源:原创    点击:[]

关于对永仁县年产1000吨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永仁县年产1000吨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永仁县年产1000吨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

永仁县原工业园区工业循环经济片区

三、建设单位

永仁永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绿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1.建设性质:新建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新建厂房建筑面积为2111.50m2,办公生活用房建筑面积为200m2,设置一个面积为10m2的门卫室。项目拟建设3条挤出生产线,年产塑料制品1000吨(主要为水管)。

3.项目投资:总投资258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0.5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34%。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焊接烟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施工期安排专人对施工场地和进出场地道路定时洒水降尘;对堆放的粉状物料加盖篷布,其他区域定时洒水降尘;对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布或密闭,严格控制物料因为道路颠簸和大风天气起尘而对沿途的大气环境造成影响。在生产设备安装过程中,部分设备进行焊接机切割产生的烟尘为颗粒物,大部分烟尘在操作区域内沉降,焊接及切割烟尘排放量不大,且施工期较短,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产生的尾气,属于无组织排放,通过汽车排气管排到空气中稀释自净。

2.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具清洗、混凝土养护过程产生的废水,经设置临时沉淀池(5m3)对其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场地内不设食堂、住宿区,施工人员入厕依托周边公共卫生间,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经设置一个1m3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洒水,不外排。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施工噪声呈随机性、无组织性发散,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以减轻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间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土石方产生量不大,所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建筑垃圾主要为厂房建设和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混凝土、废砖块、废钢材、废纸板、废塑料等,统一分类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给有资质的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部分统一清运至指定堆放点,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禁止随意丢弃;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分类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拌料、上料产生的粉尘;挤出环节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异味;厨房将产生少量的油烟。

拌料、上料粉尘: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料PE树脂、色母料均为粒料,在拌料、上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较小,且不易于收集,在封闭厂房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

挤出环节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3个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UV光解设施处理达标后由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约为80%,集气罩未能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要求。

挤出异味:经集气罩收集由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UV光解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少量未能收集处理的臭气在生产车间内呈无组织形式排放。恶臭处理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厨房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一套抽油烟机进行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

2.水环境

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生产用水主要为冷却过程产生的冷却水,经循环水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源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1个,容积为3m³)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5m3/d),处理工艺为AO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房四周绿化,不外排。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水,项目屋面及厂区雨水经集排水沟汇集后外排。

3.声环境

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拌料机、挤出机,冷却塔风机、切割机、引风机、空压机产生的噪声。运行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基础,合理设置安装减震设备的位置,空压机设置空压机房等;加强对各噪声设备的保养、定期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运行正常,减轻运行噪声强度;进出场地运输车辆低速行驶、禁止厂区鸣笛、尽量减少装卸机械的运作时间,减轻噪声发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袋、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切割废料、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项目设置1个面积为50m2的废物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切割废料经收集后暂存于废物暂存间内,废包装带及切割废料出售给废品收购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采用2个带盖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废UV灯管、废弃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建立台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七、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为2022年3月23日-2022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8-6712919

传真:0878-6712919

通讯地址:永仁县永定镇文汇路15号

邮编:65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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