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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职能职责

日期:2025年04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组织制定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三、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及施工、建设监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组织制定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职责;负责分级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报建、具体指导、监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负责县级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和专家库的管理;负责监管、指导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城镇基础设施和规范村镇建设;负责拟订全县城市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改革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项目库的建立及管理,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项目立项的申报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备设施运营安全监督和燃气经营资质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的审核工作;指导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试点镇的报批。

五、拟订城市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负责全县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和园林绿化的建设、运营安全;指导和监督市容环境、城市数字化管理等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建筑、临时标志、临街灯光等市容市貌、户外广告设置、经营性停车行业、洗车业、临时占道停车点、占道经营、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

七、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监督实施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制度和营运规范;负责综合运输计划职责;负责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负责城乡客运行业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负责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负责监督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负责水上交通管理,船舶及浮动设施检验与登记、船舶代理、救助打捞和港口、航道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水运市场规划和运力投放工作;负责船员培训监督管理工作,船员适任证发放;负责渔船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制度、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负责组织协调重点工程、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县公路、水路工程造价执行;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环境保护、绿色交通、节能减排等。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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