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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公安局2017年政务公开和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日期:2019年01月03日   作者:永仁县公安局   来源:原创      点击:[]

2017年,永仁县公安局按照政务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永仁县公安局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机构强领导,整合资源建平台,落实制度促管理,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政务和相关政府信息,提高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加快了信息公开力度。

一、2017年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

永仁县公安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

1.完善工作机构。成立了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德春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人,强化了组织保障。

2.强化公开宣传。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召开3次专题会议,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利用信息公开网站、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公开时限、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方式严格执行,让群众深入了解,积极参与监督。

3.积极贯彻实施。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组织开展可是相关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了相关人员业务素质,提高了公开的层次和效率。

(二)拓宽公开渠道,主动开展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公开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网站公开与政务中心公开相结合,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了政府信息。全年累积公开各位信息12906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30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12773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0条,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做到了应该公开的全部公开,同时积极推进经费公开工作。全年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三)健全体制机制,规范管理信息公开

围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落实了三项制度。

1.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

2.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务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3.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加强协作、促进工作的原则,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公开效果等六方面进行考核。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虽然永仁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1.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认识上还停留在“要我公开”上;有的满足于一般性的办事程序、办事原则、收费标准公开。

2.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存在只公开办事制度、年度目标实事等,对一些重大事项缺乏预公开。

3.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还需要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永仁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四是要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政务、信息公开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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