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水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永仁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二十四项“楚雄州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方面系统长远考虑不够,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分类使用、强化监管上下功夫不够”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督察报告指出:楚雄州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方面系统长远考虑不够,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分类使用、强化监管上下功夫不够。姚安县洋派水库水质下降,洋派水库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二、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县农业水村局、县林草局
三、验收单位
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水村局、县林草局
四、整改目标
全面排查集中式水源地保护环境问题,依法依规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治理长效机制,加强监管,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整改时限:
2024年6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1.2023年12月底前对全县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2024年6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七、整改完成情况
1.2023年12月底前对全县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2024年6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2.加强水源保护区监管。落实常态化水源地监管机制,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标志设置、隔离防护、环境问题整治、监控能力建设、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
3.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水源地值班值守、日常巡查制度,采取定期巡查和突击巡查相结合,不断提高巡查的深度、广度和力度,确保巡查工作不断档、无死角,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坚决杜绝毁林种地等破坏水源地生态功能的行为,全面压实水源地库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4.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执法监管,定期进行水源地水质监测,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5.启动永仁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备用水源地(直苴水库、拉里么水库)规划工作。2024年将直苴水库、拉里么水库纳入饮用水源地监管。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12日)向永仁县水务局反映。
监督电话:0878-6711494
电子邮箱:yrslgy@126.com
永仁县水务局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