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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锡红、孙文金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3年06月28日   作者:张锐军   来源:永仁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

兹有兰锡红、孙文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永定镇苴却社区房屋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遗失,经查询土地面积为:29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3.90平方米,集体土地使用证号:永土集用95字第E-(01)-43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永房权证永定字第(99)0003号;共有权证号:永房永定共字第(99)000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兰锡红、孙文金所持有的该本房屋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兰锡红  孙文金

声明人:永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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