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苏绍坤(死亡),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永定镇大坝村委会上比利组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经查询,集体土地使用证书号:永土集建(99)字第01010204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8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耿华
声明人:永定自然资源所
2025年5月19日
下一条:关于张天友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