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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永仁远南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扩建年生产800万个包装箱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日期:2022年06月15日   作者: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永仁远南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扩建年生产800万个包装箱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永仁远南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扩建年生产800万个包装箱生产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永仁县永定镇南金路32号(远南包装箱厂)

三、建设单位

永仁远南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1.建设性质:扩建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在公司现有占地范围内,在原有“永仁远南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20万个包装箱三条生产线”的基础上,扩建为年生产泡沫箱500万个、纸箱和果套袋200万个,塑料包装箱10万个(塑料包装箱产能不变),平整场地6945平方米,新增泡沫箱生产设备16台,新增燃生物质锅炉10吨1台,新增发泡机1台,中压真空机1台,空气储气罐1台,购买模具100套,新建厂房4000平方米2间,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及环保设施。项目扩建完成后:泡沫箱年产500万个、塑料包装箱年产10万个、纸箱和果套袋年产200万个。

3.项目投资:总投资1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5.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71%。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废气等。施工期安排专人对施工场地和进出场地道路定时洒水以减少扬尘量;对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应及时处理、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堆放粉状物料加盖篷布;施工垃圾应及时处置,适量洒水,减少扬尘;对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应该加盖篷布或密闭,严格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方式。施工期机械废气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的排放,属于无组织排放,通过汽车排气管排到空气中稀释自净。

2.水环境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不含有毒物质,主要是泥沙悬浮物含量较大,项目施工期设置容积为1m3的临时沉淀池,施工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如厕依托厂区现有厕所,施工人员生活如厕及洗手废水经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设备应尽量安置在远离居民居住区一侧;对施工设备定期保养,严守操作规范,以便使施工机械处于良好运作状态,不增加不正常运行的噪声;避开周边居民休息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分类,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生活垃圾经项目区现有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

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粉尘和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有机废气:瓦楞纸包装箱生产印刷工序中使用水性油墨,以及泡沫果网套生产过程中的发泡和挤出成型工序,均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项目在印刷机和泡沫果网套生产线挤出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除集气罩外废气治理设施共用),集气罩收集不完全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瓦楞纸包装箱生产线、泡沫果网套生产线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满足表9要求;EPS塑料包装箱原料加热后进行发泡和蒸汽成型工序,以及PP聚丙烯塑料颗粒与助剂混合工序、注塑工序,均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在发泡机、泡沫箱成型机和注塑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除集气罩外废气治理设施共用),集气罩收集不完全的废气无组织排放。EPS塑料包装箱生产线和PP塑料包装箱生产线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中表4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满足表9要求。粉尘泡沫箱生产工序不合格产品破碎和PP塑料包装箱生产工序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破碎均会产生粉尘。采取在泡沫箱生产工序、PP塑料包装箱生产工序破碎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集气罩收集不完全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泡沫箱生产工序不合格产品破碎粉尘和PP塑料包装箱生产工序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破碎粉尘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满足表9要求;锅炉燃烧废气

原项目设置1台4t/h生物质锅炉,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器处理后废气通过排气简排放。本次扩建项目新增1台10t/h生物质锅炉,锅炉废气经陶瓷多管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简排放。项目扩建完成后,10t/h生物质锅炉作为生产旺季使用锅炉,4t/h生物质锅炉作为生产淡季使用锅炉,两个锅炉不同时使用,原有4t/h生物质锅炉的35m高排气简拆除,与10t/h生物质锅炉共用1根40m高排气筒排放。4t/h生物质锅炉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本次扩建项目新增的10t/h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多管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锅炉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锅炉废水、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成型工序冷却水、水膜除尘水、油墨清洗废水。成型工序冷却水、水膜除尘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废水、软水制备过程产生废水和锅炉废水,经油水分离设施、化粪池、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通过项目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墨盒清洗废水经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4.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发泡机、成型机、锅炉、纸箱机、注塑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声压级在65~90dB(A)之间。采取厂房阻隔、距离衰减、添加减震垫片等措施后,项目厂界东侧、南侧、北侧昼间、夜间噪声满

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西侧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衰减至周边敏感点后,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定期保养,避免产生非正常运行噪声。

5.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物质锅炉炉灰、除尘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边角料、生活垃圾、原料废包装袋、沉淀池污泥、化粪池污泥等;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水性油墨桶、废离子交换树脂以及墨盒清洗废水。生物质锅炉炉灰、锅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在锅炉灰渣堆棚后定期交给周边农户用作肥料;破碎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地面沉降粉尘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EPS泡沫箱不合格产品和PP塑料包装箱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仓库定期经过破碎后返回生产工序再利用;纸板边角料、废钉子、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泡沫果网套边角料、果套袋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化粪池及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置。项目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水性油墨桶以及墨盒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间、15m2),达到一定数量后委托有相关处理资质单位处理。针对该项目固体废物种类繁杂,建设单位应强化配套设施的建设,制定合理可行的管理制度,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危险废物应当分类收集,严格执行台账登记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保证各类固废得到妥善处置。

七、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为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8-6712919

传真:0878-6712919

通讯地址:永仁县永定镇文汇路15

邮编:65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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