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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永仁县宜就地什苴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日期:2022年06月10日   作者: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永仁县宜就地什苴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永仁县宜就地什苴采石场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永仁县宜就镇地什苴村委会

三、建设单位

永仁鑫石石业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1.建设性质:新建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新建矿山,露天开采项目,根据建设单位与永仁县自然资源局签订的《云南省采矿权出让合同(永采〔2021〕01号)》,新设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0372km2,开采标高1719~1614m。建设年开采、加工30万吨普通建筑用砂岩生产线及相关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五个部分组成。

3.项目投资:总投资4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74.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07%。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1.加强植物、动物保护

施工期加强管理,须严格控制施工红线;加强管理及对工作人员进行植物、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禁止废土石等污染水体,以保证两栖动物的栖息地尽量少受影响;对施工表土进行集中堆存,施工完毕后再用于生态恢复。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护措施。

2.大气环境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建筑材料装卸、运输产生的粉尘以及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扬尘等。施工场地实时洒水抑尘,大风天气增加洒水次数;散料封闭运输、土石方和散料堆放场、裸露地面进行临时覆盖并洒水;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开大风天,完工后及时清场、加强管理;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做到车辆定期保养,减少燃油废气的污染物排放。

3.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或洒水抑尘;废水(洗手废水)经临时沉淀池简单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废水不外排。

4.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施工噪声呈随机性、无组织性发散,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文明施工,运输车辆途径敏感路段时要限速行驶,绿化植被降噪、距离衰减等措施,以减轻项目施工对周边村庄的影响。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土石、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粪污等。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剥离表土运至表土临时堆场规范堆存、后期用于土地复垦;废土石部分用于场地回填、其余部分及时外售永仁县宏达页岩砖厂作为原料;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废钢材、包装材料等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废混凝泥土块则用于厂区道路修复、低洼处回填,剩余不可利用的包装物则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经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委托永仁县仁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粪污经项目新建的化粪池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永仁县仁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1.加强植物、动物保护

加强管理,严禁工作人员砍伐、损毁工程占地区外的植被,严禁随意弃置废土石和物料等;加强项目占地区周边动植物的保护;加强管理及对工作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对采空区采取边开采边治理的措施,对停止使用的采空区和边坡及时覆盖土层进行植被恢复,避免采空区长期裸露;矿山服务期满后应尽快进行覆土绿化工作,恢复项目区的生态环境。禁止废土等污染水体;加强矿区日常管理,确保水保措施正常运行,减少水土流失。

2.大气环境

生产区:破碎、筛分工序主要产尘设备集中设置于破碎筛分站、设置在封闭厂房内,于进料口、颚式破碎机、各落料点设置水喷淋降尘设施;二次破碎工段(圆锥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和筛分工段(1#振动筛、2#振动筛)各设置1套废气治理设施(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收集、处理工艺粉尘;成品堆棚(1座石料堆棚和1座砂棚)厂房封闭,减少粉尘产排。

露天开采区、表土临时堆场及矿区道路:配备洒水车1台、雾炮机2台,用于场地洒水降尘(采场、工业场地、各堆料场、运输道路等洒水),减轻扬尘量;严格控制剥、采进度,剥采平衡,避免采剥工作面大面积裸露,降低物料装卸高度,严禁从高处直接抛撒矿石和表土,表土剥离、矿石采装过程中要求不定期洒水降尘,在晴朗天气时增加洒水频率,减少扬尘;排入表土临时堆场的剥离表土采取遮盖等防尘、抑尘措施并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遮盖篷布,进出矿区的道路需定期进行修缮、洒水、清扫,减轻道路扬尘产生量。

3.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废水不外排,洗砂区地面硬化并配套设置排水沟、排水管和回水管,分别设置洗砂废水收集池(污水池)和洗砂废水回用池(清水池)各一个,洗砂废水和洗砂淋滤水统一收集至洗砂废水收集池后进入压滤机内进行泥水分离,脱泥后的废水收集至洗砂废水回用池(清水池)循环回用于项目洗砂,洗砂废水和洗砂淋滤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砂池收集、沉淀后进入生产水池回用;表土临时堆场底部设置容积不小于5.2m3的淋滤水收集池,堆场淋滤水收集、沉淀后用于生产水池回用;食堂设置一个油水分离器,办公生活区菜地旁设置一座生活污水收集池,较清洁废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项目自有菜地浇灌、洒水降尘;办公生活区卫生间设置一座化粪池,粪污经收集、预处理后委托永仁县仁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4.声环境

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运行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固定设备设置于封闭式厂房内;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减少噪声强度;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进出矿区车辆应尽量安排在白天,严禁车辆超速超载,经过村庄附近时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开采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通过绿化吸收、阻挡噪声传播。

5.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为废机油,一般固体废物为开采产生的废土石、破碎筛分布袋除尘器收尘、洗砂废水处理环节压滤机压出的泥块和初期雨水收集池、沉砂池清掏出的泥沙。矿山露天开采剥离过程产生的表土运至表土临时堆场规范堆存,作为后期地质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植物措施覆土;矿山开采产生的废土石及时外售永仁县宏达页岩砖厂作为制砖原料、不在项目区堆存;破碎筛分布袋除尘器收尘用编织袋盛装后及时外售永仁县宏达页岩砖厂作为制砖原料、妥善处置;石料加工筛下物(石粉)经湿式筛分、湿式对辊制砂后送入洗砂机加水清洗后产生的细砂,经压滤机压滤成泥块后及时外售永仁县宏达页岩砖厂作为制砖原料、不在项目区堆存;废水收集设施底泥定期清掏后及时外售永仁县宏达页岩砖厂作原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与化粪池粪污一起委托永仁县仁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机油的收集、暂存及转运过程中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执行,并设置标识牌。

七、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为2022年6月10日-2022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8-6712919

传真:0878-6712919

通讯地址:永仁县永定镇文汇路15号

邮编:65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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