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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智能锁及五金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日期:2022年06月10日   作者: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智能锁及五金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智能锁及五金配件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

永仁县原工业园区工业循环经济片区

三、建设单位

云南菩善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1.建设性质:新建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工程:拟建项目总占地面积66667m2,项目主要进行智能锁加工设备及五金配件加工设备安装,该项目分2期建设,一期建设智能锁生产线,二期建设五金配件生产线,项目建设完成后,年生产智能锁6万套/年、五金配件6万件/年,项目建设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3.项目投资:总投资7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85.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65%。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等。施工期安排专人对施工场地和进出场地道路定时洒水降尘;对堆放的粉状物料加盖篷布,其他区域定时洒水降尘;对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或密闭,严格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方式,严格控制物料因为道路颠簸和大风天气起尘而对沿途的大气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属于无组织排放,项目所在区域场地较为开阔,施工期短,随施工期的结束,不利影响将随之消失,对评价区域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2.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清洗、混凝土养护过程产生的废水,经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施工期场地内不设食堂、住宿区,设置1个旱厕,旱厕粪便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施工人员废水经设置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施工噪声呈随机性、无组织性发散,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以减轻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此项目对土石方需要量大,无废弃土石方产生;建筑垃圾主要为厂房建设和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混凝土、废砖头、废钢材、废包装物等,统一分类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给有资质的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部分统一清运至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指定堆放点,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禁止随意丢弃;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分类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

运营期智能锁生产线废气主要来自压铸废气、抛光粉尘、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由于项目压铸机、抛光机均设置在同一间厂房内,采取在压铸机、抛光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烟尘、粉尘,进入废气治理设施(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收集不完的烟尘、粉尘,一部分沉降在车间地面,一部分向厂房外逸散,呈无组织排放;喷漆废气、烘干废气采取在调漆间、喷漆间、烘干间设置负压抽风系统,废气统一由1套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运营期五金配件项目共设置2条打磨生产线,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五金配件打磨粉尘、喷漆废气、烘干废气。打磨粉尘采取在打磨流水线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打磨粉尘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收集不完的打磨粉尘,一部分沉降在车间地面,一部分向厂房外逸散,呈无组织排放;喷漆废气、烘干废气采取在调漆间、喷漆间、烘干间设置负压抽风系统,废气由1套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压铸机冷却水和职工洗手及冲厕废水。6台压铸机冷却水经6台循环冷却水箱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

3.声环境

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运行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运行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设置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基础,加强设备维护、定期检修、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措施。运输车辆限速禁鸣、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原料及产品运输时间。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金属边角废料、碎屑、废气治理设施收集粉尘、地面沉降沉淀粉尘、职工生活垃圾、漆渣、废水性油漆桶。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车削液、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车削液桶、含油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气治理设施收集粉尘、地面沉降粉尘集中收集在项目一般固废暂存仓库,定期外售给周边废品收购站;金属边角料、碎屑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仓库,定期外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永仁县垃圾处理清运公司定期清掏处置;水性油漆漆渣、废水性油漆桶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相关单位清运处置;废车削液、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车削液桶、含油金属边角料采用密闭容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给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七、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为2022年6月10日-2022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8-6712919

传真:0878-6712919

通讯地址:永仁县永定镇文汇路15号

邮编:65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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