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落实。全县共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120场次,签订责任状22份,责任书36602份。落实“五”种人监护人员1510人。签订森林和草原防火期(区)放牧人员双向责任书2697份,坟区双向责任书5790份。
强化队伍建设。全县组建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员255人、乡镇机关应急扑火队7支262人、义务扑火队57支2845人,461名生态护林员、262名公益林护林员坚守岗位并保持应急状态,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强化宣传教育。采取“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频率,让禁火令和防火灭火知识深入人心。发放户主告知书3.3万份,粘贴宣传标语11911条,宣传车及广播宣传1619场次,通过腾讯广告载体推送宣传视频、宣传标语125万条次,编发森林草原防火短信383条次,发放宣传单(册)7300余份。
强化火源管控。规范完善野外用火审批程序,用火审批500次。在重要路口设置野外火源管控点47个,71名管控人员于2月1日已全员上岗,对野外用火人员开展重点提醒和宣传。落实“防火码”扫码制度,扫码入山1576人次,收缴火种340个,坚决杜绝火源进山入林。
强化处置能力。全县开展乡(镇)级森林草原防火业务培训20期,培训人数2376人次。配备森林消防水车、动力喷水灭火机等准备,相关扑火工具已配发至村(居)委会。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强化督查检查,每月进行1次督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