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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民医院举办楚雄彝族自治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暂行)等政策业务培训

日期:2022年07月04日   作者:王文苹   来源:永仁县人民医院    点击:[]

2022年7月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暂行)》、《楚雄州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等政策将在全州范围内执行。为及时精准解读政策、精准把握政策、精准实施政策,6月30日晚,永仁县人民医院举办楚雄彝族自治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暂行)等政策业务培训。永仁县人民医院领导班子及全院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并把文件原文电子版和纸质版下发到全院各科室,要求各科室组织学习,让惠民政策人人知晓。培训由医保办主任罗薇讲解。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的实施,改变了住院才能报销,门诊就诊不能报销的局面,防止了患者低标准入院情况的发生。对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产生符合医保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给予报销,主要按医院级别分为三档,其中: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是30元,报销比例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是60元,报销比例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是90元,报销比例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分别达到65%、60%和55%。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与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计算。

门诊共济政策执行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可与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将普通门诊(含院前急诊抢救)、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门诊急诊抢救、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保障、日间手术六项门诊保障纳入保障范围,增强了门诊共济保障功能,提高了参保人员门诊待遇,“健康时我帮人人、患病时人人帮我”的医保互助共济作用更加凸显。此文件的执行参保职工主要有三点变化:一是以前门诊费用只能由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现在可以报销50%左右;二是以前个人账户上的医保基金只能自己用,现在还可以给家人用;三是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的每月划入额度会减少差不多一半,减少部分进入统筹基金惠及所有参保职工,大家都是门诊共济的受益者。

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救助制度实施后,医疗救助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主要包含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深度困难职工;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相对困难职工、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将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及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门诊急诊抢救(含院前急诊抢救)、日间手术、协议期内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保障产生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或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纳入认定地医疗救助支付范围,极大地减轻了困难群体的就医负担,有效地防止了因病致贫返贫。

最后,永仁县人民医院执行院长徐秀琼对如何促进新政策的落实落地作了要求:一是要求科室组织学习,做到人人知晓;要加强对就诊患者及家属做好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经办人员和参保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二是要加强服务,统一规范操作流程,不断提高经办能力和服务质量,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待遇保障到位;三是要加强监管,加大对门诊医疗费用结算比例的审核,确保结算正确,使医保政策充分发挥保障功能;四是要加强督促检查,积极深入门诊结算窗口,及时掌握政策的执行情况,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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